張偉沒想到此時,突然來了一句,
“要解釋剛才自己質證的證據?”
一下子又把眾人給整不會,旁聽席上的觀眾也開始議論了起來。
“不是,張偉,這個質證還能解釋嗎?”
“還有就是,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張偉在拖延時間,雖然我沒證據……”
“你小子懂啥~這種拖延我喜歡,看著真過癮啊~”
“哈哈哈,但是話說,這個已經質證過的還能解釋前一個質證理由。”
……
審判長周楷皺了皺眉,對著張偉說道,“你剛才不是都不認可這個三性了嗎?所以,現在是怎麼回事呢?”
張偉此時也反問道,
“難道我就不能解釋一下嗎?”
“我想要說的是,我除了不認可,我還有其他原因!”
審判長周楷楞了一下,對著張偉反問道,
“你是不是想補充你上一個的質證理由?”
張偉點頭回道,“是的,審判長!”
審判長周楷餘光看了一眼被告席後,對著張偉說道,
“好,你可以繼續發表你的質證理由!”
此時,被告席上溫文豔和龍俊成一臉無語地看著張偉。
內心也在暗搓搓道,這個批就是表演型人格。
今天算是見識到了,
搞得好像大家都在迫害他!
張偉眼見,周楷同意後,便繼續說道,
“大家看好了,首先我要說明的是,這是一張人民警察證,對吧?”
“這一張是什麼?人民警察證?”
“是這樣的,法官,你看一下,你看是豎著的綠色的是吧?”
“那麼大家再來看一下,這張是什麼?”
“華南省公安機關工作證!”
“那麼問題來了!”
張偉說完之後,還停頓了一下,看了一眼大家!
此刻庭審席上的群眾也都目不轉睛地盯著張偉,還不知道他這個葫蘆裡邊,到底是賣的什麼藥!
張偉環視完了一圈之後,繼續看向周楷說道,
“華南省公安機關工作證!我問大家夥兒,它有執法權嗎?”
“或者說,哪條地方條例規定了,這種隨便的工作證有就具備執法效力?”
“好,那我來現場普法一下!”
“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件使用管理規定》第四條。”
“人民警察證是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執行職務的憑證和標識!”
“那麼,我再來問問大家,一個工作人員的證件就可以執法嗎?”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我這個,舉個例子吧!”
“這個大學裡邊的這個廚師,他只要是單位的工作人員,發個工作證,就可以給學生上課嗎?”
“交警隊伍裡邊,只要輔警給他發個工作證,他就具有執法權嗎?”
這一串問下來,一下子給所有人再次整沸騰了!
再一次紛紛地鼓起掌來!
有的人邊鼓掌還邊說道,
“太他媽對了,這次我站張偉!”
“是的啊,上次我在路口被攔車了,一個輔警就敢罰我200大洋,我說你說執法權,拿出你的執法證明出來!”
“別說了,我感覺是時候得規範一下,這種情形了!”
……
張偉此時繼續說道,“醫院裡邊的清潔工,是不是隻要他有這個工作證,他就可以給病人看病了?”
“是這樣嗎?”
“所以,被告不解釋一下為什麼呢?”
此時,坐在審判席上的周楷也沉思了起來,這個張偉說的有點子道理,
隨後看向被告席上的溫文豔幾人,便問道
“被告,你解釋一下,為什麼前兩個工作人員的工作證為什麼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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