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洋洋,作為你的辯護人,我想和你說的是,事情已經到這了,你的所有情形,我們都清楚,也請你整理好自己的情緒,將自己最後想說的,和合議庭詳詳細細道來。”
蔡洋洋點了點頭,過了一會兒之後,張偉的話顯然也起了作用了!
也慢慢開始說了起來。
“嗚嗚……尊敬法官們,我是去年上的大學,在校期間,一直是品學兼優,作為一名學生幹部!”
“我平時也是熱心腸的人,同學有什麼困難,我都會施以援手。”
“那天晚上,和同學只是去吃個燒烤,看到鄰座起了爭執,我便想去拉開另一方,我沒想到的是,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之下,還是什麼原因。他或許把我當成對面的那一幫人!”
“他的車和他就五步以內的距離。當他掏出那把刀的那一刻,我已經徹底矇住了,涉世未深的我,甚至來不及思考我要跑還是要應對。”
“但是,五步以內的距離,也讓我已經沒有機會逃離,當刀朝著自己額頭襲來那一刻!只能被動本能保護自己,我一度以為自己被捅死了!”
“嗚嗚,不能見到自己的爸爸媽媽,不能將所學報效國家!”
“在他的刀掉落下那一刻,我順勢撿起,他也是邊往他的車裡後備箱走去,我以為他還有刀,只能憑著本能向其捅去……”
“我並沒有殺他的故意,一切我都在處於防衛狀態,請法官為我做主!還我清白!”
……
待蔡洋洋說完之後,鍾正義點了點頭。
隨後看向張偉,對其說著,
“辯護人,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嘛?”
張偉聽了剛才蔡洋洋的最後陳述之後,內心也是非常的滿意。
看來他真的將自己先前庭前輔導的核心貫徹的非常好了!
那就是——照實了說,不要新增任何自己思考內容,我知道你很委屈,但是你得把你的委屈給展現出來,我才能幫你!
庭審已經發展到現在了,我要是“不加一把火”,實在說不過去啊!
“好的,謝謝審判長,我最後再補充幾點!”
“如前所述,從本案來說,正當防衛的幾要件,起因條件、時間條件、物件條件及意圖條件都已具備。”
“但是,我知道,大家關注的問題是本案是否過當的問題。在之前‘三機關’,最高檢、最高法及公安部聯合釋出了一個檔案,”
“即《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表明了把握立法精神,嚴格公正辦案,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而後,不得不說的是,很多司法人員,控方律師都習慣站在事後的角度、局外人的角色冷靜觀察,這樣就很難捕捉到當事人潛藏於內心的行為動機、主觀目的等。”
“更重要的是,這樣會喪失洞察案件中人情的最佳視角。我認為我們應轉變理念,用“如我在訴”的思路,把自己代入現場,代入不同當事人角色,得出初步結論後,再用複雜、精細的技術規則驗證自己的結論。”
“現實是,對於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既要避免把握過嚴,也要保證不失當。尤其是在案件發生死傷的情況下,成因、證據複雜,“人死為大”“死了人就佔理”的觀念和輿論環境常常會對司法機關產生影響和壓力。”
“最後,我想說的是,其實正當防衛的認定一點兒不難,即真正地對立法本意、法律的價值展開追索和思考,
“不再拘泥於抽象的法條,而開始關注鮮活的涉案人,”
“不再受限於既往的判決,而開始反思追問什麼才是‘正確的事’,”
“不再只追求辦案不出錯,而是敢當敢為地從老百姓對正義最樸素的期待,去拷問自己人民需要什麼樣的檢察官、法官,辦理的案件傳遞給老百姓的、孩子的、社會的將是什麼樣的價值觀。”
“好的謝謝……”
話音剛落,現場又一次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