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回到卡位之後,開始整理了自己的東西。
不一會兒就看到了自己電腦的OA系統發來了辭退通知和離職辦理手續。
看著辭退通知裡面寫著“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這理由?真的是笑了!
想著自己每天如此勤勤懇懇的工作,就以這條來辭退我?
這顯得和這家律所的水平如此的不搭,還是自信簡單的n+1就能堵住我的口?
就在剛才張偉已經有了基本的訴求,那就是要求2n+1以及加班賠償!
為啥是2n+1呢?畢竟從剛才到現在辭退的時間僅僅是一個小時左右,並未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自己,所以的話,n+1是很合理的。
再者,張偉還是被天合單方面給辭退的。那麼2n也合理對吧?
想到這,張偉也開始查了魔都關於勞動仲裁案件中,訴求是2n+1的成功率往往是少之又少。
很大原因還是當地仲裁委為了提高調解的成功率,往往會採取和稀泥的態度,讓雙方都各退一步什麼的。
如果只是簡單的勞動仲裁的話,估計很難達到自己的要求。
那麼最終還是要和天合律所對簿公堂。
況且還有自己的加班費還沒計算呢。
對!說到加班費這個問題。
張偉此時也是立馬掏出一個硬碟,
在對所有資料“脫敏”後,
開始複製電腦上的微信、qq、企業微信還有釘釘上的聊天記錄。
如果沒有這些證據的話,自己訴求將會變成天方夜譚。
等等,除去在所加班的時間可以用釘釘打卡記錄來證明。
那麼,在家裡回黃大勇、顧問單位的資訊,完成工作任務,這個難道不能計入加班時間嗎?
想到這,張偉也是立馬檢索了法律案件庫之後,嘴角也露出了一絲微笑。
檢視完案例之後,儘管華夏國不是判例法的國家,但是這個點確實可以成為操作的空間。
看了看電腦傳輸已經完成之後,現在的任務就是回自己的出租房裡面寫申請書、整理材料還有網上申請……
等張偉剛走出律所的大廈不久,手機就收到這麼一條資訊。
【……您的賬戶收入20,000(貳萬元整)(收入事項:辭退賠償金)……(宇宙銀行)】
看似兩萬元在很多小城市來說基本是一筆“鉅款”了,
但僅僅是夠張偉魔都一個多月的生活費而已啊!
交上個月和這個月的房租,基本上也是兩手空空了!
看著衣光靚麗的魔都,也隱含著超高的生活成本。
畢竟前幾天還刷到過,魔都某女律師自己主業沒掙多少錢。
只能靠擦邊這個副業掙點外快,實在讓人唏噓不已。
回到出租屋後的張偉,將自己鎖在房間內,憑藉系統賦予超強的記憶,一點一點的將之前聊天記錄整理成一個文件。
看著幾乎每天都有忙不完的資訊,如果嚴格來算的話,按照法律法規,工作日加班1.5倍,週末加班2倍,節假日是3倍。
這似乎也夠天合律所喝一壺了呀!
難道實習律師就不配擁有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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