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鋒,你應該也看今天的新聞了吧?”
“昨天東九龍那邊,清水灣遊艇俱樂部發生兇殺案,三名目擊證人莫名其妙死了兩個。”
“昨夜楊倩兒在家裡沐浴的時候,也差點兒就出了意外身亡;如果不是因為一隻貓提前跳進浴缸,讓她及時發覺浴缸的水被人通了高壓電流,恐怕她也難逃一劫······”
“楊倩兒的男朋友,是大豐集團的宋世昌,他家族在港島很有影響力。”
“現在楊倩兒是兇殺案剩下的唯一目擊證人。”
“趙國民的案子還有幾天才開庭,宋世昌擔心女朋友再出意外,昨晚就連夜找到警隊高層,希望可以讓你去保護楊倩兒幾天······”
在署長辦公室。
黃炳耀見到李鋒到來,他沒有拐彎抹角,直接進入正題。
昨日趙國民殺了會計師廖建超之後逃離現場。
後來楊倩兒、朱東明、陳達強報警。
有了三位目擊證人的口供。
趙國民很快被東九龍那邊的差佬帶回了警署調查。
可趙國民雖然成了殺人嫌疑犯。
但是在他還沒有被正式審判,沒有被真正定罪之前。
以趙國民在港島的勢力,自然可以被律師保釋出去。
因為司法公正包括打擊違法犯罪和保護人的合法權益。
所以司法機關在履行刑事訴訟程式時,採取強制措施也應該在打擊犯罪,和保護人的合法權益之間實現兼顧和平衡。
對於符合某些情形的認罪嫌疑人,或被告採取保釋制度。
趙國民被律師保釋出去。
第一時間就暗中聯絡上一批殺手,準備除掉三個目擊證人。
畢竟港島是講法治的,沒目擊證人在法庭上指認他,法官就定不了他的罪。
趙國民為了不坐牢,可謂是喪心病狂,有些不擇手段了。
東九龍那邊的差佬反應慢了一步······
現在大家都知道了,朱東明和陳達強是趙國民兇殺案的證人,他們昨天才剛剛指證趙國民,不到一天就接連發生意外死亡。
傻子都知道這件事百分之九十九就是趙國民的手筆。
一旦所有證人都死了,那他們之前的指證記錄完全等於無效。
趙國民就可以逍遙法外?
趙國民出此下策,買兇殺人的舉動,就是在挑釁警方啊!
大豐集團的宋世昌,他身為楊倩兒的男朋友,知道三個目擊證人死了兩個,自然也不相信那兩個目擊證人是死於意外。
他跟很多人一樣都認為是趙國民乾的,只是沒有他僱傭殺手的證據而已。
現在宋世昌不相信東九龍那邊的差佬可以保護好楊倩兒。
所以他聯絡到就要升職助理處長的黃炳耀,希望他可以派尖沙咀槍神保護楊倩兒幾天。
畢竟李鋒不僅偶爾上電視新聞.
他還經常上港島的那些報紙媒體。
如果不是他上報紙的時候,很少會有照片刊登,恐怕他現在走在大街上,就要享受那些十八線小明星的待遇,被一些市民認出來圍觀了。
可即便是這樣。
港島很多人都知道有李鋒這號人。
特別是在港島名流之中,李鋒的名氣還要更大一些。
上次在君度酒店李鋒力挽狂瀾。
他帶人開槍擊斃眾多悍匪,救下數百人質的一幕,現場那些港島名流還記憶猶新!
更何況李鋒不僅有著尖沙咀槍神的稱號,還是貨真價實的港島槍王。
所以宋世昌第一個就想到要找李鋒保護楊倩兒。
不僅如此。
宋世昌為了更加保險,他還透過關係找到了一個很厲害的高手,很快就會來港島這邊做楊倩兒的保鏢。
沒錯。
這個高手就是許正陽。
許正陽接到任務後立即啟程,現在已經在來港島途中······
“叮,檢測到上司讓你去保護目擊證人,請做出選擇。”
“選擇一,接受任務,在案子結束前保護證人安全,成功後隨機獎勵一種能力。”
“選擇二,拒絕保護證人任務,隨機獎勵一件武器。”
黃炳耀的話音落下。
李鋒還沒有表態。
他腦海中就響起了系統的提示音。
看著系統給出的兩個選擇。
略一沉吟。
李鋒就排除了選擇二。
他現在的身份是警察,被上司安排去保護證人,這是在他職責範圍內的事情。
他記得目擊證人楊倩兒,雖然有些嬌生慣養的,但卻是一個蠻有正義感的女人。
明知道趙國民是心狠手辣的人物。
昨天她還親眼看到趙國民行兇,知道他有將目擊證人滅口的瘋狂舉動。
可楊倩兒卻沒有退縮的意思。
哪怕是律師的建議,說她雖然是本案的唯一目擊證人了,但是在法律上如果她認不出疑犯就與本案無關。
只要楊倩兒不出來指認趙國民,趙國民應該也不會來殺她滅口。
畢竟楊倩兒是宋世昌的女朋友,如非必要,趙國民應該會顧忌一下宋家的勢力。
然而面對律師的建議,楊倩兒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李鋒還是蠻佩服她有正義感的。
所以他對保護楊倩兒這樣的人,心中並沒有什麼牴觸情緒。
而且選擇一的獎勵還是隨機某種能力,這就讓李鋒更加心動了。
“系統,我選擇一。”
在心中做出選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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