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澀味也就不用想法子去澀味,可以直接做柿餅。
拿了把刀,就坐在這臺階上將柿子表皮削掉,順帶將頂部的果蒂去掉。
這一步驟並不難,只要控制好刀就能準確削皮,更別提去個果蒂了。
原主儘管做了五年廢人,但手藝完全沒有荒廢,削皮的功夫那是頂中頂,沒幾個功夫就削了一個。
將將近五十斤的柿子削完皮去好蒂是一個小時後的事了。
她的背和手都就像是敷了水泥似的僵硬,原地站起伸了懶腰、伸展身軀。
到廚房喝了口放涼的水後繼續將弄好的柿子擺在家裡竹編圓簸箕上,再將簸箕放到通風良好、陽光充足的地方。
等柿子全都擺好,日頭也升高了不少。
沈春梅最後伸了個懶腰就到屋子裡舀出糙米開始準備午飯,再額外地拿些豆角幹出來浸泡。
曬過的豆角變得堅硬粗糙,不泡水的話難以煮熟。
想到家裡的情況,沈春梅又嘆了口氣。
家裡窮啊,還沒有固定的金錢來源。
賴以生存的田地被毀了,撿回來的稻穗因為泡過雨水也全都毀了,只能餵給雞吃。
今年的水稻只能寄託在另外幾畝田上。
要想日子過得好,金錢少不了,還得想個法子做個能賺錢的營生。
不過眼下得去地裡採點菜中午炒來吃,不然光吃豆角就太少了。
菜地離家不算近,出了家門要走上十分鐘的時間才會到自家的菜地。
菜地裡種著十幾棵苦麥菜,這菜好種,葉子長得也多,吃的時候把底下的葉子摘掉就行。
家裡人不多摘個十片就夠吃了,且經常來摘葉子就會來讓苦麥菜長得越來越高,到時候拿來做鹹菜的地方就會越多。
地裡還種了幾棵大白菜,油青菜,蘿蔔也有幾棵,到了這個時間長勢已經很是不錯,再有幾天就可以嚐嚐味道了。
“這不是春梅姐嘛,聽說你家裡的兒媳婦生了個女兒啊,恭喜你呦!”這時,一個女人從旁邊笑著走過來,
“你家這苦麥菜種的是真不錯,你家老大還挺有本事,可惜娶了個不怎麼樣的媳婦。”
聽到那尖銳又故意捏著的嗓音,沈春梅差點就吐了。
再加上那字字沒好的話,她十分不爽地扭頭看過去。
從旁邊走來的女人挎著個籃子,可能是看出她的不滿,對方驚訝地反問:“你不知道啊?”
沈春梅無趣地回頭繼續掰葉子,“知道什麼?”
這女人她認識,叫做王荷花,是村裡有名的寡婦,今年好像才二十三歲。
十八歲的時候嫁人,沒兩年,男人上山的時候被野豬拱死,她就成了個寡婦。
好像是去從前年開始和原主走近的,兩人就像是有了個共同話題,總是聚在一起說這個,說那個。
而且原主變得越來越瘋,有她一半的功勞在裡面。
要不就是說兒子不愛她,要不就是說兒媳有自己的主意。
這會兒又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好多人都懷疑你兒媳婦生下的女兒不是你家老大的!”王荷花一臉為她感到痛惜的模樣,“你居然還對她那麼好?她偷人呢!”
“不可能。”沈春梅想也不想地反駁,“方萍不會做那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