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77,從看穿一切開始

第28章 老三,你受委屈了

看似天天偷懶,其實是天天進山尋找獵物。

這叫什麼來著……

對了,忍重負辱!

“老三,你受委屈了!”

李衛民:“……”

“是啊老三,都是哥的錯,我們有罪,我們誤會你好吃懶做……”

“對對對,老三,以後你別上工了,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誰敢嚼舌頭根子,屎都給他打出來!”

李衛民:“……”

兄弟倆之所以誤會,認為李衛民是故意低調,並不是腦子笨,而是客觀原因決定的。

任何事件,都不能拋開當時的歷史環境單獨分析,那是不客觀的。

如果是後世,兄弟仨這種大量捉野雞,逮兔子的行為,估計已經進去了。

可是,放在這個時代,不但不會被抓,還會被公社當成典型表揚。

沒錯,兄弟仨不顧危險,大晚上進山給社員們找吃的,這是什麼精神,難道不值得表揚嗎?

還是那句話,山林是公社的,理論上所有在山裡逮到的獵物,找到的蘑菇和木耳,包括野菜在內,統統都應該歸公社所有!

不過,理論歸理論,人情是人情,在大多數情況下,沒人會因為一隻野雞,或者一隻野兔上綱上線。

通常誰逮到的就是誰的,沒人會搶。

不過,像李家三兄弟這種,一逮就是幾十只野雞,幾十只野兔,性質可就不一樣了。

按照新城縣革某會的規定,社員在山裡的收穫,三分之二必須上繳公社,剩下三分之一才能歸自己。

當然,理論如此,不代表大家都會照辦。

實際上,只要不被公家逮個正著,沒人會主動把山裡的收穫貢獻出來。

在老大和老二看來,李衛民就是因為不想便宜了吳彪那幫王八蛋,才韜光養晦,被人誤會成好吃懶做的敗家子。

實際上,卻是偷偷觀察每一隻野雞經常出沒的地方,標記好每一個兔子洞的位置,為整個李家謀福利!

感動。

兄弟倆感動得哇哇的。

“老三,啥也別說了,以後你那倆嫂子要是再敢說你一個不是,瞧見沒有,不用咱爹孃動手,俺們就沙缽大的拳頭招呼!”

“對對對,老三,以後要是聽見兩個嫂子說你的壞話,告訴俺們一聲,看俺們不打得那倆娘們滿地找牙!”

李衛民一腦門子黑線:“大哥,二哥,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說爹孃偏心的,好像就是你們倆吧?”

李老大:“……”

李老二:“……”

兄弟仨一邊說說笑笑,一邊趕路。

“嗯……”

走在前面的李衛民突然停了下來。

“老三,怎麼了?”

感覺不對,老大老二也警覺起來。

晚上進山可不是開玩笑的,山裡經常有野獸出沒。

野豬,野狼,甚至還有狗熊,向陽大隊的人都見過!

通常情況下,這些野獸都不會靠近人類的聚居地,一般都在深山待著,不會跑到村裡來。

不過,有個別時候除外。

比如到了冬天,尤其是下了大雪之後,山裡缺少食物,有些野獸就可能跑到外圍,甚至進村,偷吃雞鴨馬騾等禽畜!

當然,如果條件具備,偶爾傷個人,甚至吃個人,也不是沒有可能。

白寡婦的三表哥的小姨子的隔壁鄰居的表妹的小姑子的小孩子,就是被狼叼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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