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77,從看穿一切開始

第61章 救命稻草

推著腳踏車向前跑了幾步,一個飛跨,李衛民就上了腳踏車。

看見李衛民要走,衝過來的人喊得更起勁了。

可惜,李衛民現在還不懂唇語,對方喊得越來勁,他就走得越快。

騎出去一段距離之後,李衛民就準備看看那傢伙還追不追自己。

一回頭,對方沒停,李衛民自己倒先停了下來。

如果是別人,肯定一走了之,李衛民不行,眼神太好,別人看不見的東西,他卻看得清清楚楚。

距離騎腳踏車的傢伙不遠,河裡居然有一個人!

現在天氣熱,河裡有人游泳很正常。

不過,如果是一個沒在水下的人,而且還幾乎沒了動靜,那就不正常了。

靠!

看到這一幕,李衛民怎麼還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不用問,肯定是有人溺水了!

是停下來救人,還是騎著腳踏車離開?

對別人來說,或許很難選擇,但對於有特殊能力的李衛民來說,根本就不是個問題。

幾乎是剎那之間,李衛民就做出了決定。

停下來看看具體情況,能救就救,不能救就不救,這有什麼好考慮的!

現在別的方面不好說,有一點卻可以放心,不用擔心幫了人,會反過來被對方訛詐。

真要是有那樣的人,不用所謂的法律出手,老百姓的唾沫星子就能把丫淹死!

說淹死可能還是輕的,打死都有可能!

至於會不會有人拿自己釣的老鱉說事,李衛民也絲毫都不擔心。

開玩笑,真要是自己救了人,誰還會拿老鱉說事?誰敢拿老鱉說事?

別說附近公社的村民,就是漁聯社的人,也不敢放一個屁。

真當人民當家作主是開玩笑的,“欺負”救人的英雄,信不信老百姓打死你!

當然,這年頭,救人的還真不一定是英雄。

倒不是白眼狼太多,主要是樂於救人的太多。

絲毫都不誇張,不管是有人遇到了危險,還是遇到了壞人作惡,敢於出手相助的絕對不在少數。

物以稀為貴,英雄多了,也就不怎麼“值錢”了。

這和稍微做了一點點好事,就能立馬上熱搜的後世,完全就是大相徑庭!

李衛民沒有動,不是看熱鬧不嫌事大,主要是尋找合適的出手機會。

大沙河的水流盡管算不上湍急,想要跳進去救人也不是容易的。

經常救人的都知道,一個人游泳,和在水裡救人,完全就是兩種概念。

溺水的人往往都會失去理智,下意識抱緊遇到的任何東西,其中就包括想要救他們的人。

一旦被溺水者死死抱住,別說救人,就連自己都很可能搭進去!

因此,想要救人,就一定要有相應的方法,什麼都不懂,僅憑一腔熱血蠻幹,哪怕是游泳冠軍,也可能陰溝裡翻船,和溺水者共赴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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