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寄人籬下的人,哪裡有資格買東西呢?
如今,他沒有了賣身契,是個堂堂正正的自由身,也被人寵著慣著,所以不用像之前那樣,想東想西。現在的他,想買什麼東西買就是了,反正有人給他兜底。
雖說是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但是挑選起來的時候,他也沒有挑太多。幾個簪子還有一個手環,就是他挑選的東西了。
相加在一起的價格,也才二十兩。
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費,還是挺貴的。
“就這些吧。”陸明非眼睛亮晶晶的,看著手裡的首飾,有些愛不釋手。
林錦玉也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著櫃檯,從裡面拿出了一個玉鐲子。成色還不錯,冰冰涼涼的,很舒服。
她直接把這玉鐲子往他的手腕上一戴,碧綠色的鐲子和潔白的膚色相撞,非常的搭配。
“再拿一個這個吧,小二,幫忙包一下。”
“好嘞!”
小二麻利的將陸明非挑選的幾個首飾包裝好了,遞了過來,“客官,一共七十兩。”
鐲子五十兩,很貴,但是也很好看。
不少人在鐲子面前經過的時候,都會駐足觀看。只是聽到價格之後,就轉身離開了。
他們買的首飾,比如簪子,步搖,手環,其實也就幾兩銀子,貴不到哪裡去。貴的是做工,上面的雕花。
一個大戶人家的孩子,平常一個月的月銀,也就二兩銀子。得寵的自己手裡頭有鋪子,時不時還有父母給的零花錢,所以才有閒錢買自己喜歡的首飾。
但是真要買一個五十兩的玉鐲子,還是算了吧,有點買不起。
但林錦玉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把鐲子買了,很是淡定的付了銀子。
她穿的很普通,一眼看去就是個普通老百姓,但是誰知道她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就是為了給自己夫人買首飾?
一時間,店裡的其他客人神色十分複雜。誰不想要一個掏錢掏的特別快,一點也不委屈自己夫人的妻主呢?
陸明非看著手中的鐲子,那是越看越喜歡,臉上的笑容都不自覺的變大了許多。
“謝謝你,錦玉。”
“別謝來謝去的,咱們是一家人,不講兩家話。”
林錦玉的想法很簡單,既然她是家裡的頂樑柱,那她就應該承擔起所有責任。
對自己的夫人好,那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虧妻者,百財不入。那同理,換個世界也是一樣的,虧夫者,也一樣賺不了大錢。
愛人如養花,她養的這朵花,確實是養的不錯。
反正兩個人站在一起,沒人覺得他們像夫妻。畢竟她揹著揹簍的樣子,像個小工。
所以買新衣服,就是下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