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不知道某個魔獸是幾級的,只有開打才會清楚,部落經過了祖祖輩輩血的教訓,對魔獸的種類實力早有總結。
可這仍然是沒譜的,七級迅猛龍突破到了八級九級,在他們用出對應級別的魔法之前誰也不知道。
“雷墨,該出發去臨時營地了。”
一個身高五米,有一對漆黑寬大的猙獰牛角、巨大的牛鼻子上還有一個金屬環、渾身肌肉虯結的牛頭人大喊著,嘴裡還噴著白色蒸汽。
這位是雷墨在血蹄部落不多的朋友——凱恩,別看這個外形,其實他才十五歲,比雷墨還小三歲。
凱恩不歧視雷墨還和他成了朋友只有一個原因,他被雷墨狠狠的收拾過,牛頭人就是這麼的“耿直”,凱恩的父親還是狩獵隊的領隊。
雷墨“瘦弱”是真的瘦弱,但是實力一點也不弱,十歲的時候就有五級的實力了。
八年過去了,六級還是七級沒人知道,反正凱恩是打不過。
狩獵隊雖然每個成員都身經百戰,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達到了五級。
牛頭人天生神力,血蹄部落最強者,酋長——萊蘭德就是九級強者。
九級強者就擁有五百年壽命,血蹄部落在周圍數萬裡雖是籍籍無名,卻從來沒有斷過九級戰士,部落也有傳承的鬥氣寶典——血蹄鬥氣。
至於魔法師,血蹄部落那是沒有的,牛頭人親近自然,有一些自然系的魔法職業。
那是大型部落才有的,而且不叫魔法師,叫薩滿祭司——一個有實力又有權利的職業。
牛頭人或者整個獸人族的薩滿祭司都是師徒傳承,不是學校教育,進一步造成混亂高原魔法職業的稀少。
不知道怎麼回事,這個世界有魔法,卻不是很規範,和雷墨認知中的各系各級魔法有很大區別。
是不是自己的見識不夠?
聽說大陸東邊人類王國和精靈森林才是魔法的聖地,有機會一定要去見識一下。
“就準備去了,凱恩!我在準備採集需要的工具和這段時間的物資。”
說著話,雷墨揹著一個比自己還高的獸皮縫製的揹包,提著自己小了很多號的圖騰柱,往臨時營地的方向行去。
混亂高原方圓幾百萬公里,獸人的各個部落零星分散。
血蹄部落很小,但他們可以漁獵的範圍一點也不小。
雷墨所在的這個採集隊,每次出去都是數月,所以必要的物資和宿營裝備還是要帶的。
採集隊有一些青壯年族人負責安全保障,其他都是中老年和女性牛頭人。
雷墨也不尷尬,反正他的個頭在部落裡還是個孩子,很有欺騙性。
兩年前雷墨就已經是七級戰士了,只是採集,不說完全沒有危險,那基本就是體力活。
“凱恩,這次輪到你帶隊負責護衛嗎?你父親的狩獵小隊出發了嗎?”雷墨問。
“早就出發了,他們這次去瑟提山脈,狩獵一頭落單的七級魔獸——迅猛龍,它已經威脅到血蹄部落的很多采集隊了。”
“殺掉這頭迅猛龍,它身上的骨骼材料也可以製作武器,龍筋可以製作成弓箭的弓背,總之一身都是寶。”
凱恩多說了幾句,目光中滿是嚮往和炙熱之色。
哪個戰士不向往熱血的戰鬥,牛頭人這種滿腦子都是肌肉的傢伙,尤其的嚴重。
“應該沒問題吧,迅猛龍只是七級魔獸,托馬斯叔叔可是八級強者,只要小心迅猛龍死亡前的決死一擊就沒有問題。”
雷墨隨口接話,迅猛龍雖然只是七級魔獸,但是由於體型巨大,力量極其恐怖。
速度也很快,牛頭人以力量見長,對上迅猛龍卻也不佔優勢。
還要注意迅猛龍是不是突破到了八級,不然傷亡在所難免。
混亂高原,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不是沒有道理的,獸人族自身分成很多種族,和魔獸混雜而居。
時常和魔獸爆發衝突,無數年的廝殺下來,還是以獸人勝利為主,魔獸不佔什麼優勢。
“對了,凱恩,你說我們牛頭人的至強者是什麼樣的,厲害不厲害?”雷墨問。
“聽父親說我們酋長說過,我們牛頭人一族,是有強者長生不死的。”凱恩回道。
“長生不死?”雷墨,陷入思考中。
這是個什麼世界,明明是劍與魔法世界,又可以長生不死,這是哪裡?
雷墨的腦海中翻過了許多想法,有些熟悉,又和自己認知的世界,有很大不同。
要麼自己實力不夠,要麼自己天賦不夠,要麼就是世界不對,雷墨心裡一點底兒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