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子,就是神仙來了也救不活,野豬當場嚥了氣。
“好身手,好槍法…”
宋天陽這一連串的發揮,徹底把李向輝折服了。
在如此極端兇險的情況下,始終保持從容不迫,李向輝自問是做不到的。
“看你穿著,不像山裡人。”宋天陽順手把槍扔回去,又從豬屁股裡拔出自己的槍。
“我從縣城來的,我叫李向輝,不知道同志怎麼稱呼?”
“萍水相逢而已,沒必要留名字。”
宋天陽不認為兩人以後會有什麼交集,他只是一個鄉野村夫,人家是城裡人,鄙視鏈永遠存在。
“你膽子倒是很大,不過以後別來了,打獵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聽到槍聲時,原以為是獵人,等來到地方,才發現不是,他心裡感嘆,這人膽子也太大了,哪怕手裡有槍,也不好單挑野豬。
只要一槍殺不死,發瘋起來的野豬絕對能要人命。
最好有隻獵狗,將野豬定死窩,這樣才有擊殺野豬的可能性。
“咳咳…”李向輝剛要回答,忽然從嘴裡又吐出一口鮮血。
宋天陽看向他的腹部,眉頭皺起:“你受傷了,需要馬上去醫院,不然流血也能流死你。”
“那謝謝你同志,我肯定報答你。”
“不用了,藉著你的槍,我得到一頭野豬,已經算是你報答了。”
從身上扯掉一截衣服,宋天陽開始給他做急救包紮,然後架著往山林外走。
等來到山路,李向輝說道:“我那有車,你會開嗎?”
宋天陽沒吱聲,也沒解釋,把他架到車上,掛擋踩油門,直奔縣城醫院。
李向輝心中詫然,他很想問宋天陽一個山裡人,怎麼會開吉普車,而且開的非常熟練,在這山窩窩裡,恐怕平時,見都難見一次小汽車吧。
但最終他沒有問出口,因為這個年輕人給他的感覺,如同一團迷霧,根本看不透。
如果沒有經歷過大風大浪,或者被炮火洗禮過,很難有這種沉澱下的內斂氣場。
他很快想到一個類似氣質的人,那就是他的爺爺。
幾乎參加過各類戰場,之後一直擔任要職,本就對權勢無感的老爺子,目前已提前退休回到老家,當起了掃街工人,閒心靜養下,伺弄起花草。
吉普車在大路上飛馳,與此同時,唐龍已跑回山下,驚魂未定下,嚇得腿肚子都是發軟的。
幸好他跑了,不然八成也要跟著命喪豬口。
那李向輝不知天高地厚,死了活該,他可不會回去救,當然,自己也沒有那個本事救。
可冷靜下來後,再想想不救也不行啊,那可是縣書記的兒子,他陪同來的,真要是出了事,他的工作都保不住了。
下定決心後,他只能跑到村裡喊人,雖然可能已經晚了,那也無所謂,反正他求救了,村裡人就是人證,那就不能再賴他了。
想到這,唐龍直奔曾經的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