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軍工:重生1978,手搓殲10!

第59章 殲-10AE面臨考驗,李幹掏出PL-15

“那可是絕密級別的武器,上面有規定,不到萬不得已,不得在境外使用此等大殺器,會過早暴露我國的軍事機密。”賀明飛勸道,“按照你提出來的戰法,大伊空軍擋住二伊的空襲是不難的,有殲-10AE坐鎮,反擊力量足夠了。”

李幹微微搖頭說,“我這套戰法對配合的默契度要求很高,只要有一個環節跟不上,後面就步步跟不上。這一個月來的訓練你也看到了,你也看到了他們地空導彈部隊的訓練水平了。”

“我對大伊空軍能否發揮出這套戰法的威力,是存疑的。”

賀明飛沉默了,他細細地回想了這段時間對大伊空軍的瞭解,結果就是——差強人意。

說句不好聽的,再好的戰機,也需要足夠水平的飛行員才能發揮出其戰鬥力。

“隊長,別猶豫了,能扛起的,只有咱們的殲-10,以及配套的大殺器。”李幹沉聲說。

賀明飛緩緩點頭,不猶豫了,當即道,“我立即通知國內發貨,拉姆那邊……你抓緊溝通。”

“走霍氏集團的運輸渠道。”李幹叮囑一句。

“明白!”

賀明飛立即去拍電報了。

不多時,一封使用密語寫就的電文跨越數千公里,飛到了位於長安的空空導彈研究院。

很快,一批外面刷著“高精密航空用火箭助推器”字樣的木箱子,透過鐵路輸送到了南方,隨即,在港珠國際港裝上了霍氏集團僱傭的快速貨輪,一路往紅海駛去。

三個月前,李幹駕駛07號殲-10原型機,在西北地區進行了一次絕密級別的試飛。

那次絕密級別的試飛,要測試兩種關鍵裝置,機載雷達和中遠端空空導彈。

07號殲-10原型機搭載了吳強團隊搞出來的初代有源機載相控陣雷達,對戰鬥機的最大探測距離高達200公里。

而配套給自用版殲-10C使用的中遠端空空導彈,則是測試的第二個關鍵。

在第一次實射中,07號殲-10原型機成功截獲了180公里外的目標,並且成功發射中遠端空空導彈擊落了目標,截殺距離高達165公里!

隨後的幾次實射裡,07號殲-10原型機竟然創造了最遠220公里的截獲距離、最遠185公里的截殺距離!

這對組合爆發出來的威力,震驚了東大空軍!

而這次試飛,也被列為國家的絕密!

李干將新式中遠端空空導彈命名為PL-15,這種採用雙脈衝固體火箭發動機的空空導彈,比美國最先進的AIM-54“不死鳥”遠端導彈,起碼先進一代!

戰機再先進,沒有與之配套的導彈,也發揮不出應有的作戰能力。

如果不是大伊空軍的現狀太差,李幹是斷然不會祭出PL-15這個大殺器的。

要知道,大伊空軍裝備的殲-10AE所搭載的1473多普勒雷達,對戰鬥機目標的最大探測距離只有90公里,無法完全發揮出PL-15的威力。

不過,李幹有替代的方案。

那便是,空地雷達接力引導戰術。

大伊空軍的地面雷達無法直接引導PL-15,但是可以前出提供早期搜尋。

空軍指揮所派人攜帶空地通訊裝置,進駐雷達站,截獲目標資訊後,立即傳給殲-10AE,隨即,殲-10AE高速逼近到90公里範圍內後,發射PL-15,機載雷達引導導彈飛向目標,超出引導範圍後,PL-15導引頭的主動雷達開機,鎖定目標,進入末段攻擊階段。

PL-15導引頭的主動雷達擁有高達40公里的探測距離。

換言之,採取這一套戰法,殲-10AE能夠做到最遠130公里的截殺距離,遠遠超出了該機的機載雷達最大探測距離!

其實,這種戰法,東大空軍地空導彈部隊早在六十年代就使用過了,已經是滾瓜爛熟的地步了。

就是用這種戰法,用薩姆-2這種相對落後的地空導彈,擊落了當時最先進的U-2高空偵察機。

同樣一件武器,在蘇聯人、美國人手裡如果能發揮出100%的戰鬥力,那麼在東大人手裡,就會發揮出150%的戰鬥力。

無數次經典戰例可以證明。

隨著開戰日的日益臨近,李乾果斷提升了培訓強度,大伊空軍殲-10AE機隊36名飛行員,開始承受東大式高強度飛行訓練。

另一方面,李幹做了最壞打算,組織教導隊飛行教員,包括他自己在內,8名飛行教員,頻頻進行空戰訓練。

必要時,李幹打算親自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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