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股份還是那樣,村裡百分之二十五,我百分之五十五,剩下百分之二十,由村民出資購買。”
“要是有剩餘的,也歸我所有。”
“當然,要是有村民第一時間不願意買,以後可以找我購買。”
“不過到那時候,價格可不是現在說的一萬塊,購買百分之零點一的股份。”
在商談完合作社土地的使用範圍後,陳鋒再次提了一遍股份的事。
“嗯,這個我剛就說了,我沒有意見。”
“小鋒,啥賠償協議還是按上次那樣來?”
彭忠喜詢問到。
“嗯,差不多,不過我查了下資料,稍微給變動一下,我給你仔細說說。”
最近一段時間,陳鋒也簡單的查詢了一下賠償之類的律法,對賠償一些做出了一點點改動。
“嗯,你說說看。”
彭忠喜沒有多開口。
“叔,合作社是由私人出資,村裡出地,社員出一小部分錢佔據一部分股份。”
“成立後,我這邊立馬注資一千萬,用於公路的修建。”
“陸續還會投入一筆錢,進行合作社的種植養殖業務。”
“而村子,在入股後,不能無故退出合作社。
“如果某一天,村子違反協議,退出合作社,將賠償修路資金總金額,外加每年國家允許的最高利息給與補償。”
“並且,還得賠償當年,或者去年全年總收入兩倍的賠償金。”
“比如去年總收入五百萬,村裡違反協議,必須賠償一千萬。”
“小鋒,這個村裡能答應,不過你不能光提出賠償,不給與村裡一個保證吧?”
“這村裡把所有空閒地,外加山林,荒地都投入進去,結果合作社啥也不做,就光著。”
彭忠喜也提出了質疑和擔憂。
“嗯,這個嘛,叔,我也想過。”
“這樣你看成不。”
“村裡給合作社五年時間,五年後,合作社每年,必須達到一年一百萬純利潤。”
“如果五年後,除了發生大規模自然災害外,合作社達不到這個要求,那麼村裡就可以無條件收回土地,退出合作社。”
協議嘛,不可能只對一方有利不是?
所以,既然有賠償協議,當然得有一些標準不是?
而這個五年後必須達到多少標準,陳鋒也是深思熟慮過的。
五年後達不到一百萬的純利潤,陳鋒也可以洗洗睡了,別瞎折騰了,浪費村裡的林地資源和靈液。
就算五年後達到幾百萬甚至更多的利潤,引來關係戶的目光,陳鋒也不怕。
大不了到時候啥也不出產,每年拿個一百萬補貼進合作社裡邊。
想搶我的東西,我他喵虧錢也不會讓你有機會。
再者,大不了到時候直接把合作社給拆分了。
把所有林地分包給村民,到時候誰來也沒用。
想插手,請先把一百來戶村民給搞定了再說。
當然,不管什麼協議和條款,都不是萬能的。
兩張口有得是辦法收拾人。
不過這事只有到時候來說。
畢竟大多數時候,雞蛋還是沒辦法和石頭碰的。
除非這是一顆由精鋼打造的雞蛋。
雙方經過商討,都得到了滿意的結果。
“小鋒,那我就抽時間召開全村大會了。”
“還是用你說的那個辦法,打著成立合作社,集資修路的幌子讓村民買股份。”
“叔。這個你做主就行,我明天去把這份協議列印出來,再去定製一點股權證。”
陳鋒點頭道。
“行,那我就先走了。”
“哎喲,這人年紀越大,腰越不好。”
“這坐了半天,腰都坐疼了。”
彭忠喜扶著腰站起來,一邊錘一邊倒。
“要不我扶您走走?”
陳鋒笑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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