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亂世:我靠打獵成為臥龍

第20章 人丁稅,獵人資格!

沒銀兩的,也可以用其他等價的物資代替,例如肉食、獵物皮毛等等。

如果連以上這些都沒有的,就只能進入鎮上的工坊幫反賊生產輜重。

一天只管兩個白麵饅頭的伙食,沒有工錢!

或者,直接被強迫加入反賊大軍去前線當炮灰。

老陳頭夫婦去世後,老陳家就只剩下陳餘和慕容雪二人。

但自從官府跑路,老宅家產被奪後,二人無田無地,根本無法承擔起如此高昂的賦稅。

慕容雪為保住前身不被送往戰場,只能進入紡織工坊一人幹兩個人活,勉強維持現狀。

而如今陳餘既然穿越過來了,就肯定要承擔起家中頂樑柱的責任,不能再讓小姨勞心勞力。

原本每月八十斤大米的賦稅,已是沉重負擔。

現在加上林筱筱這個“未婚妻”,又多一份,日子並不好過。

不行。

明天得趕緊去反賊衙門那裡註冊一個獵人資格,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持有武器,下次進山就不會再左右掣肘。

陳餘心中暗下決定。

反賊對武器的管制極嚴,鎮上僅有幾戶人家可以光明正大持有刀劍。

早在佔領之初,普通百姓家的各類攻擊性武器就已被收走,包括獵戶賴以生存的弓箭與砍刀。

這是反賊防止百姓暴動的一種方式。

百姓手中沒有武器,也就不敢大肆反抗。

但反賊並沒有因此斷了鎮上所有獵戶的生路,只要能透過他們的資格稽核,並承諾事後上繳一定的獵物作為租金,獵戶是可以暫時拿回自己的武器裝備的。

例如說,獵戶想拿回自己的獵弓,就必須承諾交上五斤獵肉作為租金。

進山之後,不管獵戶能否捕獲獵物,歸還裝備時都必須上繳租金。

交不起的,就得倒欠,日後償還。

多次無法償還租金的,便會直接被送上戰場當炮灰,規矩極嚴。

反賊的這個政策可謂冷血且巧妙,既有效限制了百姓的反抗能力,又能變相剝削獵物的勞動力,一舉兩得。

陳餘打從心底不願為反賊“打工”,但沒辦法,這是他唯一名正言順獲取武器的方式。

正想著。

慕容雪二女已經洗漱完畢回來。

林筱筱洗乾淨身上的塵土後,換上慕容雪的衣服,看起來倒是極為標緻,給人的第一印象就知不是窮苦人家的孩子。

普通人家的女子根本就沒有她身上的那種文雅氣質,令陳餘不免心中起疑。

但並沒有多說什麼,微微一笑後,指向自己的木板床,對林筱筱說道:“以後你就睡我的床,私下我叫你思思,外人面前...就叫娘子吧。”

林筱筱點頭,“謝謝陳大哥,那你呢?你把床讓給我,你自己睡哪裡?打地鋪?”

她貴為郡主,且尚未婚配,就稀裡糊塗成了別人家的娘子,想起來就有點不適應。

以至於此時俏臉微紅,但沒辦法,謊話是她自己說的,後果就該自己承擔。

陳餘也不害臊,直接牽起慕容雪的手,就走向另一床,平靜道:“我跟小姨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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