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泰國警員:開局成為滅口物件

第62章 你特麼還叫人呢?

回到家中,檢查了一番紅酒箱子之後,羅森撥通了回收店老闆的電話。

老闆很懂事,直接表示一口價二百萬泰銖回收整箱12瓶2000年份拉菲。

羅森坐在客廳沙發上,一邊擼著狗,一邊盤點著蘇卡歌劇院恐襲事件給自己帶來的收入。

警察總署獎金二百萬泰銖。

內政部警政署獎金三百萬泰銖。

知名企業捐款合計五百萬泰銖。

巴吞旺警局送的2000年份拉菲12瓶,回收價二百萬泰銖。

民眾捐款五百萬泰銖,這部分錢羅森反手捐給了泰國紅十字會,喜獲民眾好感度+1。

老百姓的錢拿了燙手,容易影響光偉正形象……

合計收入大約1200萬泰銖,摺合240萬RMB。

還行,小發一筆的樣子。

不然只靠那點月薪,怎麼泡什麼妹子啊?

這兩天六組組員在保護小愛,羅森也透過各種渠道,對泰虎幫有了全面瞭解。

泰虎幫老大古曼猜背後靠山是昆卡,遠金集團曼谷地區負責人。

遠金集團是泰國軍方背景的大公司,什麼生意最賺錢,他們就做什麼生意。

之前的“星光號”賭船,就是在遠金集團旗下。

以昆卡三十來歲的年齡,是絕對不可能出任遠金集團最大分公司負責人的。

但是,昆卡已經當了十多年的負責人了。

從二十歲那年起。

原因樸實無華,昆卡有個好爹。

昆卡的父親圖東丹是曼谷總檢察長辦公室的七級檢察總長。

泰國的檢察系統與夏國有些不同。

簡單一點說,“總檢察長辦公室”類似於夏國的“最高XX檢cha院”。

一共有二千五百多名檢察官隸屬於總檢察長辦公室。

檢察官一共分為八級。

總檢察長是八級,只有一人。

七級只有數名副檢察長和一名檢察總長。後者權力更大一點。

不廢話,昆卡的爹是整個泰國檢察系統二把手,一人之下而已。

雖然泰國是大陸法系國家,但檢察官的自由裁量權卻比一般大陸法系國家大得多。

警察只負責抓人,至於起不起訴,用什麼罪名起訴,要看檢察官。再後面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就憑騷擾小愛這些破事,並不是剷除整個泰虎幫的時機,得等一個更好的機會。

泰虎幫老大古曼猜暫時動不了。

檢察系統和軍方雙重背景,羅森不是愣頭青,要搞他們需要更大的案子才行。

直接出手騷擾小愛的老豺那夥人,必須幹掉。

動自己看上的女人,活膩了屬於是。

光抓起來可不行。

真要走法律程式,了不起抓幾個小卡拉米,判個幾個月,毛用沒有。

以泰虎幫背靠的檢察系統背景,大頭目多半能脫罪,到時候扔幾個小卡拉米出來扛著。

要物理毀滅老豺那幫傢伙,讓他們知道自己這個“馬王爺”,真的有三隻眼才行。

否則這種黑幫騷擾,無窮無盡,賊特麼煩。

最好的方式,還是要設一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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