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暉比她大三歲,今年二十一了,照理說這麼大的年紀應該早就成親了,不過他十八歲的時候去當兵,上個月剛退伍回來,如今在縣裡的派出所當警察,合同制。
根據規定,入伍時原是農村或者城市郊區的農民,退伍後都應當回到原居住地從事農業生產。沈亦暉退伍後正好趕上縣派出所招人,他以第一名的成績考了進去。
沈亦瑤也是後來知道的,她跟著孟安福私奔的第三天,沈亦暉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傷到了腎臟,手術摘除了一個,對他未來的工作和生活影響很大。
明天就是她醒後的第三天,就算不能阻止他參加這次的任務,也能提醒他要格外小心,儘量避免這次傷害。
提到兒子,高玉蘭這才想起來,大兒子已經快一個星期沒回家了,主要是這幾天她被女兒作的,完全顧不上兒子。
“行,明天一早我烙韭菜盒子,你給你哥捎去。”
一夜無話,第二天,高玉蘭早早就起來了。
沈亦瑤也醒的很早,民興生產隊還沒有拉電線,晚上早早的就睡了,早上自然醒的早,而且想要睡懶覺也不可能,家裡的大公雞,天一亮便打鳴,“喔喔喔”叫個不停。
沈家所在的民興生產隊三隊離縣裡不遠,步行需要半個小時的時間,騎車十多分鐘就到了。
沈亦瑤怕來不及,去生產隊長家裡借了一輛腳踏車,直奔平河縣派出所。
不過剛出村子不過二里地,路邊突然竄出了一個人,攔在她的車前,滿頭大汗,焦急的說道:“瑤瑤,那天晚上你為什麼沒去找我?這兩天又閉門不出,你是在躲我嗎?”
幸好她反應快,不然就要從腳踏車上摔下來,這個時候可沒有什麼女士腳踏車,都是二八大槓,她多少年沒騎過了,生疏了。
“孟安福,你幹什麼!”沈亦瑤呵斥道。
孟安福上前拉住了沈亦瑤的胳膊,“瑤瑤,你……是怎麼回事,我們不是說好一起走的嗎?”
沈亦瑤有些嫌棄的將他的手甩開,“你幹嘛!”
孟安福有些委屈的看了她一眼,只是卻不敢生氣,他從很久以前就喜歡她了,只是一直沒有勇氣,還是方慧月鼓勵他,喜歡就要表白,漸漸的,他守的雲開見月明,可是沒成想,不只是沈家不同意,就連他媽也不同意他們倆在一起。
孟安福就想著乾脆離開家算了,反正現在管的沒有之前嚴了,他聽說縣裡就有人去南方的,掙了不少錢呢,他的心就活泛了,也想出去闖一闖,要是這麼一直留在家種地,他什麼時候能娶上媳婦都不知道呢。
他有這個想法,方慧月就建議他帶著沈亦瑤一起走,等到賺錢了再回來,到時候他倆的事也就順水推舟成了。
這一切都計劃的好好的,沈亦瑤也答應了,哪成想,那晚他等到天都亮了,她也沒有來。
“我讓方慧月告訴你了,怎麼,她沒說嗎?”沈亦瑤著急,不想繼續跟他耗在這裡,不客氣的說道,“孟安福,我覺得我爸媽說的對,咱們不合適,所以,往後,你也不要再來找我了。”
說完,沈亦瑤抬腳就要蹬車走,卻被孟安福給拉住了。
“瑤瑤,你說的是氣話,我知道,你是生氣這兩天村子裡那些風言風語,你相信我,那些話不是我說的。”孟安福急迫的說道,“瑤瑤,要不咱們現在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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