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繼續北上,沿途遇到的喪屍,越來越少了。
等到了這天傍晚,我們已經來到十家裝市,遇到了一些當地的倖存者,他們得知我們自南方來,非但沒有任何的敵意,反而很開心,因為當下,十家裝全城的喪屍,都已經南遷了,他們現在是城市的新主人!
凌歌推測,既然這裡是空城,那就說明,再往北的城市,也都變成了空城。
“就在這兒吧。”我拍板,不走了,這才連夜派出秦銘悅和夏天,分別去長安城和東北基地聯絡。
十家裝的倖存者不多,只有一百來人,不過隊伍一直在壯大,不斷有躲在各個角落裡的倖存者出來,我讓人搞了一個大喇叭,錄音,說喪屍走了,號召大家出來,讓幾個人騎著摩托車,走街串巷,進行宣傳。
效果不錯,半天時間,就又出來三百來人,有的過來與我們聚集,有的不願意湊熱鬧,就留在原本的根據地,反正喪屍走了之後,滿城的資源隨便使用。
就是,蔬菜瓜果比較缺乏,本來北地這種東西就少,城市裡更是奇缺。
本地的倖存者,缺乏同一有效的指揮和靈導,凌歌問他們,願不願意歸我們管,統一起來,力量才更大。
他們一開始不太願意的樣子,意思說我們是外來者,又都是小女孩,他們是本地人,大多是成年男性,應該聽他們的。
於是凌歌,帶他們參觀了一下連葉支隊的訓練,耗費了一千多發紙蛋,就把他們給嚇唬住了。
但其中有個領頭的還是不服,撇嘴道:“只不過是有槍罷了?”
“只不過?”凌歌冷笑道,“槍只是輔助,我們和你們不一樣,你們是躲起來與喪屍周旋,我們則是多次和喪屍正面硬剛,個個身手了得,不信的話,你任選一個,和你過過招?”
凌歌假裝隨手一甩,指向糰子所在的那群人,糰子人家畢竟是女主播,靠顏值吃飯的,在眾女當中,相貌出類拔萃,果不其然,領頭的男子,一眼選中了糰子,可能認為她長得好看,所以不能打(花瓶效應)。
但是,領頭者旁邊的一個女人拽了拽他的衣角:“老大,別中計,我看你還不如跟她試試!”
“啊哈?跟我?”凌歌笑得前仰後合,我們這幫人也都被逗樂了,糰子雖然身法矯健,但她的戰鬥力和凌歌比起來,還差得很遠,糰子的任何優勢,凌歌都有,而凌歌具有的各種專業技能,除了賣萌,糰子一項也沒有。
“我就跟你打!”那個頭領被群嘲,臉色通紅地指著凌歌。
“我可是這幫人裡,除了他之外,”凌歌指了指我,“最厲害的那個喲,你確定,真的要跟我打?”
“你別忽悠了,”那個頭領看了我一眼,我已經恢復的差不多,頭上的紗布撤掉了,看不出是個傷殘人士,“我就跟你打!”
“那來吧,”凌歌站定,背起左手,“我讓你單手,再讓你雙腿,如果你還覺得不行,我再讓你一隻手,也行!”
“那不就剩下腦袋了?”曉曉笑道。
對方那個女人立馬抓住“破綻”,搶聲道:“有本事就用腦袋呀!”
“可以呀,來吧!”凌歌把右手也背在身後。
我坐在車頭上,笑著點著一支菸,不管讓什麼,結果都是一樣的。
這個頭領貌似練過一些搏擊技術,擺出來的姿勢,還算比較專業,舉起雙拳護住上半身,腳下輕快地小跳著,圍著凌歌打轉,尋找戰機,他越是謹慎,學員們越是覺得搞笑,嘲諷的聲音更加刺耳,頭領終於受不了,從凌歌背後出擊,一拳打向……不好意思,打在了空氣中,凌歌側身讓出身位,返身用皮股一頂,像是幾噸重的大錘一樣,直接把將近200斤重的該頭領,頂出去七八步,重重墩坐在地上。
“服了不?”凌歌拍了拍皮股說。
“……你、你不是說用頭的嗎?”頭領不服道。
“別鬧了,”我清了清嗓子,“她要用頭,你早就骨折了!孫大哥,我們也無意和你們搶,只是覺得,把人手組織起來,比較好乾事業,如果你覺得不妥,你們單獨成立一個組織也行,有什麼事情,咱們相互商量著來,只要不是散兵遊勇即可。”
曉曉過去,把頭領扶了起來,頭領吃驚地看看我們這幫人,最後把目光又落在了糰子身上。
糰子正在吃棒棒糖,一臉無辜地看著他:“幹嘛?還得我露兩手你才甘心?”
“你——”頭領的第一個字還沒說完,糰子忽然附身前衝,一個箭步竄到頭領面前,啪啪,不輕不重地給了他兩個嘴巴,而後縱身後掠,回到原來的位置,從旁邊的鼕鼕嘴裡掏出剛才放進去的棒棒糖,繼續吃,空留地上的兩道煙塵,久久不落。
頭領捂著臉,好半天才反應過來,眼色中流露出了明顯的恐懼,還以為自己剛才被鬼給打了!
“今天就到這兒吧,你們回去再商量商量。”我打圓場道,凌歌挑了挑眉毛,也沒有堅持要他們臣服。
孫頭領和那個女人離開,只過了一個多小時,便回來了,帶來了一張本市的詳細地圖,向我們表示,願意歸我們靈導。
原本89人的隊伍,一下子擴充套件了大概六倍,而且還沒完,不知道孫頭領被打的訊息,怎麼傳出去的,三天之內,前來歸附的倖存者,呈幾何速度增長,許多周邊城市(反正都沒有喪屍,交通已經恢復了,可以靠摩托車聯絡)的倖存者都過來,與我們匯聚到了一起。
當然,期間也有凌歌的功勞,她把我們的傳奇故事,添油加醋地印刷成冊,作為宣傳工具,以招聘廣告的形勢散發了出去,裡面把我基本上都神話了,什麼飛天遁地,和飛屍在空中大戰三百回合,什麼潛龍入淵,以一己之力摧毀整條航畝,末世之下,人心惶惶,而且他們也都見識過三階喪屍、飛屍,以及變異動物等奇怪的東西,所以對於我這種人類之光的存在,也沒有表示不信——強敵林立,人類當中出了個英雄,終歸是一件好事。
我不是為了揚名立萬,這是為了我們在途中制定的那個建鍋計劃打基礎,先神話自己,把倖存者的力量都聚集起來,把防線建立起來之後,我就可以攜美眷們全身而退了,我可沒有趙無極那種變態心理,非得萬人之上才舒服。
到達十家裝的第五天,我們的隊伍,已經匯聚到了上萬人,凌歌適時地辦了一場萬人大會,讓我發表主旨演講,當然,還得展示一下能力,也沒什麼特別的,講臺設在一個三層小樓的天台,我只需要從容地來到樓下,動作舒展、姿勢瀟灑地蹦上去就行,以我的彈跳,自然是無法直接跳上去的,凌歌、糰子也不行,不過凌歌在二樓的窗戶那裡,預先設定了一個機關,一道可以伸縮出來的玻璃板。
當我起跳的時候,一腳踏在伸出來的玻璃板上,等我二次起跳,玻璃板便自動縮回,不留任何痕跡。
大會開場,先有凌歌、孫大哥暖場,而後,我穿著一身古色古香的素色唐裝,閃亮登上,縱身,起,踩踏,再起,單手扒住屋頂欄杆,瀟灑地翻身站立,直接轉過來,面對觀眾揮手致意(昨晚演練過十幾遍了,萬無一失的動作)。
臺下觀眾,沉寂了足有三秒鐘之久,才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裝逼成功的感覺,真不錯!
掌聲,把演講打斷了好幾次,完事之後,觀眾們久久不肯散去,都想再多看一會兒“夏朗先生”的風采。
我正猶豫,再表演個啥,來加深一下他們的印象呢?
凌歌湊近我的耳邊:“要不,你來個刀槍不入吧?”
“……我又沒穿防彈衣!”
“挨一槍嘛!很有震懾力的!而且也能避免將來,有不法之徒敢打你這個頭領的主意!攻防一體!”
原來凌歌是為了將來著想,那好吧。
我隨便點了一個觀眾,請她上臺,給了她一把步槍(步槍穿透力強,不用事後做手術取彈頭),先展示一下步槍的真實性,而後,讓那觀眾用步槍射我的胸口,又在我身後,放置了一塊玻璃,以此證明射擊的真實性。
上回山洞一戰,之所以傷那麼重,是因為紙蛋有毒,如果是普通紙蛋,打一槍當天就能恢復的。
至於為何讓她頂著胸口,只是擔心她打偏了,打我腦袋上!
呯!
女孩一槍,紙蛋穿過我的胸口,擊穿了後面的玻璃。
這麼近的距離,我被震得不輕,往後退了半步(更加真實),站定,拍了拍胸口的傷口,屏住呼吸(這樣就不會流多少血),向目瞪狗呆的觀眾們致意,不過,這回沒有掌聲了,全場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