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儀回過頭來:“真的?你真的會幫我?”
陳尋點了點頭:“我想,也有可能是因為你有放心不下的人,就這樣走了,所以積攢的怨氣沒辦法宣洩,也許我幫了你,你就不再想害人了也說不定呢。”
丁儀趕緊說道:“也有可能,她叫熊文香,是我的發小,跟我從小一起玩到大。我一直當她是我的好妹妹,我是家裡的獨子。”
“有這樣一個妹妹,才讓我覺得生活沒有那麼絕望,我從小什麼都做不好,也沒什麼人喜歡我,就是熊熊一直陪著我。”
“這次,我就這麼走了,她大概是除了我父母外,最不能接受的人了。我給她買了禮物,就在我出事的那天,算算時間,應該到郵局了。”
“只是我還不知道東西被退回去沒有,請你幫我去看看,如果沒有被退回去,就拿給熊熊吧。”
“好!”陳尋回答。“你放心,你這點小事,我一定幫你完成!”
“謝謝。”丁儀由衷地說道。
接著,丁儀告訴他熊文香的地址,還有去郵局的路該怎麼走。
並且讓陳尋最好是快一點,因為熊文香明天就會去別的城市了。
她剛大學畢業,要去工作了。
陳尋摸回了丁儀的家裡休息,第二天一大早,丁儀媽媽給他做了吃得,吃完之後,陳尋就離開。
先到郵局去找包裹,但對方表示,丁儀的家人已經把東西給拿回去了。
陳尋忽然想起來,丁儀的房間裡頭,的確是有這麼一個包裹,但現在回去他家裡,要怎麼說才能拿到那個東西?
思來想去,陳尋找不到什麼好的方法,只能去遠一點的地方找了一家列印店。
列印了一份所謂的撫卹金的合同,拿著回到了丁儀家裡。
“叔叔,是這樣的,我聯絡了我們老闆。”陳尋告訴他。“他說為了讓我早點回去上班,就把合同傳真給我列印出來了。”
“身份證,我拍照給他就行了,也不用帶走的。”
“這樣也好,省的辛苦你多跑一趟。”丁儀媽媽說道。
說著,陳尋拿出合同和身份證來,先把身份證交給了丁儀爸爸,然後教他在哪裡簽字按手印。
完了之後,陳尋說道:“我也是才從同事那裡知道,丁儀好像在網上買了一個東西,是送給他的發小熊文香的。”
“我猜,丁儀一定想要完成這個心願,所以,叔叔,我有個不情之請,想要拿走這個東西,送去給熊文香,了卻他的心願,讓他好走。”
“不用了!”誰知道丁儀的爸爸想都沒想,就否定。“的確是有這麼一個東西,我們也不知道是什麼,郵局通知我們去拿回來的。”
“但人都走了,拿去送人幹什麼?”
丁儀媽媽也沒什麼表示,陳尋只好繼續遊說:“叔叔,阿姨,的確,人已經沒了,但我想,我們應該讓他好走不是嗎?”
“你們說得對,丁儀沒什麼朋友!我剛到公司的時候,也懶得跟他說話。但是有一回,我有事情,全公司就丁儀一個人幫了我。”
“我開始覺得這個人可以,雖然平常不喜歡跟我們交流,但他這人挺仗義,所以我們就成了朋友,以他的性格,朋友有事,都會去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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