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八零:小配角攻略年代大佬

第104章 過繼(二)

阿芳小的時候摔了一跤,當時沈修英她們也是沒有當回事,說沒啥事,在家休息幾天就可以了。等後來發現不對時,已經不可逆轉,除非重新敲斷骨頭,才有可能矯正過來。

要手術,而且還是大手術,沈修英她們自然是不願意。

只是有點瘸,不影響生活,沒啥大事。

“阿圓,你不要忘了,你和阿芳都是我生的,是我懷胎十月把你們生下來的。我如果不答應,你答應有什麼用?只要你們一天是我的女兒,就得一天聽我的。

今天這麼多鄉親在這裡,我不同意又能怎麼的,難不成你還能打我不成。來呀,朝這裡打,讓鄉親們看看,你連自己的親媽都打,是個不折不扣的不孝女。”

阿圓看著沈修英這副樣子,當然清楚她是吃準自己不敢在鄉親們跟前如何。

如果她敢對自己的親媽動手,這些村民們可不管誰對誰錯,肯定是她的錯。

因為她是女兒,必須聽媽媽的。

“那你自己選,要麼把我過繼給二叔,要麼把妹妹過繼給二叔。如果不是二叔和二嬸盡心盡力,半夜跪在雨中給過往的車輛下跪,阿芳保不齊會出什麼事。

鄉親們也可以一起來評評理。我爸媽對阿芳不管不問,生病發病了,她們也沒當回事。二叔二嬸把她當成親生女兒一般來疼。

現在阿芳想要跟著二叔一家生活,這有什麼錯。你如果不同意阿芳過來給二叔,那我過繼給二叔當閨女。以後我給二叔二嬸養老。”

沈修英聽著阿圓的話,一口老血差點沒噴出來。

這個死丫頭,她真是什麼話都敢說。

“我現在工作了,有工資了,如果二叔二嬸願意,我立馬過繼給他們。二叔,你願意嗎?”

程寶山點點頭:“只要你同意,我當然同意。”

“不行。”文四英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阿圓現在是國有工廠,工資不低,還有一個好物件。要是當了老二的女兒,以後還怎麼幫襯家福,這肯定不行。

“這已經滿了十八歲,過繼這事,你們不同意也沒用,我自己同意了。”程圓月並不打算與她們講理。

“你就是二十八歲,這事也輪不到你做主。”沈修英瞪著程圓月:“你非得與我們作對嗎?你只看見前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卻看不到別的。

我可是懷了你們十個月,你們就這樣想我嗎?我什麼時候不關心你們,不愛護你們了。你們也知道,我刀子嘴豆腐心,心裡還是有你們的。”

“以前的事情再翻出來說就沒意思了,你自己選,是我過繼給二叔,還是阿芳?”

“算了,寶山想要把阿芳過繼過去,就讓阿芳跟著他們吧。我與寶山是兄弟,他沒有自己的孩子,我過繼一個給他,也在情理之中。”程金山從外面進來,肩上扛著一把鋤子。

把阿芳過繼給寶山,他沒有什麼不同意。

“你糊塗了是不是?那是你閨女,你把她過繼給你弟弟。你真要把人過繼走了,以後家裡的活誰幹,再養幾年,她也可以嫁人了,嫁妝錢我們也沒得。”沈修英不同意過繼,自然是因為這些原因。

只要一天在她眼皮底下,就得一天聽她的話。

再說她的學費阿圓會負責,家裡現在根本不用管她,她還要管家裡的家務。真要把她過繼出去了,以後家裡的家務誰做。

還是全部落到她一個人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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