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夢中破案

第48章 殺人嫌疑

馬大剛並不是殘疾人協會里的人,因為他本身就不是個殘疾人,他當時經營著一家建材公司,規模還挺大,是一個有錢的大老闆。

他認識胡蝶純屬偶然,當時他見到這個女人的第一眼就被她迷住了,於是他對著胡蝶展開了瘋狂的攻勢,可是全都被胡蝶拒絕。

後來他才知道,這個叫胡蝶的女人原來是個婊、子,專門在殘疾人協會里賣,專門賣給殘疾人。

可是這麼一個婊、子,竟然在自己面前裝清高?馬大剛。

有些惱羞成怒,於是就找了理由把胡蝶約了出來,然後告訴胡蝶說,其實他也是個殘疾人,他那方面不行,他提出讓胡蝶也陪他玩玩,因為他那方面不行,所以不會對胡蝶怎麼樣,只是想讓她陪他睡一覺。

胡蝶答應了,然後馬大剛趁機強、奸了胡蝶,胡蝶這才發現自己被騙了,於是就威脅馬大剛,要把他這件醜事宣揚出去,讓他身敗名裂。

馬大剛當時做生意好歹是一個老闆,所以很注重名譽,胡蝶就提出,如果他不想身敗名裂也行,但必須把他的錢捐給殘疾人協會。

馬大剛在胡蝶的威脅下不得已,從公司裡拿了一筆錢捐給了殘疾人協會,就是因為這筆錢影響了他公司的正常運轉,資金鍊一下子就斷了,很快生意就垮了。

而就在這時,他欺騙並且性、侵胡蝶的事情還是被曝了出來,他一下子身敗名裂,在那個圈子裡待不下去了,短短時間內變得非常落魄。

馬大剛沒想到胡蝶竟然不守信用,把自己害得這麼慘,所以他把胡蝶給殺了,一直刺了她三十多刀,但他並沒有判死刑,只是被判了20年的無期,他入獄之前放出狠話,有一天他出獄之後一定要殺掉胡蝶的全家,其實這個全家指的就是李強。

經過調查,很快排除了馬大剛的殺人嫌疑。

馬大剛雖然有殺人動機,但是不具備作案時間。

李強死於六月十二號凌晨兩點至五點之間,而在這個時間段,馬大剛正在一個虎朋狗友家打麻將,他那幫狐朋狗友都可以為他證明。

馬大剛的這條線被排除了。

很快,李國斌那邊傳來訊息,他親自帶人去調查盧小婉和她的母親盧蘭,結果發現,這母女兩人雖然也有殺死李強的心思,但也不具備作案時間,李強死的時候他們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也排除了他們僱兇殺人的可能。

李國斌對張東來說道:“局長,江怪那小子測的字也不太準吧,他說李強的死跟兩個女人有關,一個是李強的第一任妻子胡蝶,另一個是姓盧的女人,也就是盧蘭,但是現在這兩條線都被排除了,我們還得重新回到案情本身。”

張東來皺著眉頭,一邊思考著一邊說道:“我也覺得這測字有點不靠譜,要是測字就能破案的話,那還要我們幹什麼?不過不能否認,上次那個幼兒園學生的家長叫什麼來著?張斌,就是因為江怪測字測出來他殺過人,結果咱們一調查,這傢伙還真是殺過人,把他的老婆和他老婆的情婦都給殺了,所以說,這測字也不能完全說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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