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施很快被帶上來,普普通通的中年人,看起來老實本分,上了法庭眼神飄移,頗為做賊心虛。
沈明問道:“梁施先生,請問九月十三號晚上九點到九點半,你在哪裡?”
梁施脫口而出道:“東通大廈對面三百米都會廣場五十三層。”
沈明又問道:“告訴法官和陪審團以及旁聽席的諸位,你在那裡做什麼。”
梁施對答如流,“我是天文愛好者,平時有用天文望遠鏡觀察夜空的習慣,那天我在窗戶旁邊用高倍天文望遠鏡夜觀星相。”
陳錚搖著頭笑了起來,夜觀星相都出來了,這梁施顯然是找的託,不但是他,就連法醫什麼最新檢驗報告也都是扯淡。
那天陳錚出手殺人的時候,隱身在空氣中,用的又是刀子,哪裡會在十三個保鏢身上留下指紋?
況且就算留下了,五十六層摔下去,摔的稀巴爛,收屍都是用掃把掃的,哪裡有什麼指紋,至於房間中就更不可能了,趙峰和六子曾經親自清理擦拭過,以他們兩人的專業,絕對不會留下半點蛛絲馬跡。
沈明又問道:“那天你看到了什麼?”
梁施背誦課文一樣,“我看到對面五十六層有人打架,打了十幾分鍾,一個年輕人把十幾個人打趴下了,然後把他們一個一個全扔了下去。”
沈明勝券在握問道:“還記不記得那個兇手的模樣?”
梁施:“記得!高倍望遠鏡看的清清楚楚。”
沈明指著陳錚,眼睛盯著梁施,問道:“是不是他?”
梁施看也不看,肯定的點頭道:“是!不錯!絕對是他!化成灰我都認得他。”
陳錚拍著手笑起來,靠在椅子上慵懶的喊道:“梁施是吧,九月十三號下著大雨,你也能夜觀星相?”
梁施一愣,神色慌張,支支吾吾道:“下著大雨也……也能看。”
齊天宇敲著木槌怒道:“被告人陳錚,請遵守法律程式,不問你問題,就不要說話。”
陳錚微笑著看他一眼,沒搭理他,依舊我行我素,對梁施道:“梁施先生,別緊張,我說著玩的,那天月光皎潔,滿天繁星,沒下雨。”
“不過都會廣場全部都是公司企業,你晚上九點半就算加班,也不應該帶著高倍望遠鏡啊,難道那裡看星星看的清楚,你特意從家裡趕過去的?”
梁施:“我……我……對……我特意趕過去的。”
鄭明文、齊天宇和葛大海一起發飆,一場官司的輸贏最重要的其實不是證據,因為證據可以捏造,最重要的是他們,他們敲幾下小錘子喊幾聲反對無效已經足以把整個局勢扭轉,讓含冤者含冤而死,讓逍遙者逍遙法外。
陳錚笑容一收,臉色猛的沉了下來,瞪著鄭明文、齊天宇和葛大海三人,緩緩道:“葛法官跟我說過一句話,律法是把劍,在我們頭頂,卻在你們手中,不過今天我倒是想看看,這把利劍在你們手中,是不是也聽你們使喚,有些利劍,能傷人也能殺自己。”
陳錚對錢長英一揮手,冷冷道:“把我清白的證據呈給法官和陪審團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