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金針一手戰神,穿書嫡女贏麻了

第11章 金子這種東西,誰會嫌棄?

馮香遙,建州衛指揮使徐越的原配妻子,一個命苦的女子。

這朝代並不太平,北面有狨敵,西南面有烏患,東海有海寇。

五年前,西南烏月國趁朝廷內亂入侵邊境,一路攻城略地,打到沙江河以北,朝廷緊急釋出徵兵令。

當年徐越與妻子新婚不久,被抓了壯丁,從此音訊全無。

他的妻子馮香遙苦等了五年,最終迫於生活貧困,無奈改嫁。

可惜所遇非人,馮香遙沒兩年就去世了。

而令人唏噓的是,在馮香遙去世後一個月,她的丈夫徐越便回來了,衣錦還鄉。

徐越靠著一把子力氣與敏銳的軍事能力,在軍中迅速嶄露頭角,屢建軍功,被御封為威勇將軍稱號,後授官建州衛指揮使。

從鄉野窮小子到朝廷三品大將,徐越滿心歡喜。

他要接妻子上京師,住大宅,得誥命,呼奴喚婢,錦衣玉食。

但這心願落了空,馮香遙死了。

妻子改嫁,他沒有怨言,只有滿心的愧疚。

世道艱難,妻子一個人太難了,改嫁是被逼無奈的選擇。

這些年,他不是沒往家中寄過書信銀錢,結果最終因路途局勢等各種原因都沒能落到妻子手中。

這麼多年音訊全無,大家都以為他死在戰場上了,妻子改嫁實在正常。

可為何如此不幸,人說沒就沒了。

這麼多年都過來了,偏偏就差這一個月。

從此,天人永隔。

徐越肝腸寸斷,以未亡人身份為馮香遙辦理身後事,發誓絕不再娶。

書中僅在介紹徐越的時候提過馮香遙的名字一次,大抵是同情加惋惜,姜晚下意識記了這個名字。

怪不得先前她老覺著這名字熟悉呢。

可惜書裡沒詳細寫馮香遙是怎麼去的,要不然她一定會更快意識到情況。

好在,馮香遙命不該絕。

姜晚想為馮香遙做些什麼。

倒不是因為徐越的地位,而是同情敬佩馮香遙這個人。

在這個以夫為天的時代,馮香遙敢豁出去公堂告夫,這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聽說這世界也是有贖罪銀的,即透過繳納贖罪銀的方式,減輕某些罪名的刑罰。

簡單來說,就是交錢免罰。

當然,如果縣衙知曉徐越如今的身份,肯定一文錢都不用交,馮香遙就能出來。

問題是怎麼讓人知道,而她又該如何解釋自己是怎麼知道的。

想來想去,到底還是交錢最簡單。

就是不知道具體要多少,少了她還能幫忙,多了就得另外想辦法了。

許縣丞在衙門做了十幾年,許大娘跟著進出衙門,耳濡目染,應該知道點。

“倒是可以,不過贖罪銀可不少,少說也得五十兩,馮氏出不起的。”許大娘嘆氣。

尋常人家能有十幾兩積蓄就算不錯了,五十兩那是想也不敢想。

姜晚訝然,眉間一下鬆開。

要是這個數,那事情可就好辦多了。

雖然她手頭的錢沒那麼多,但顧掌櫃那裡有啊。

他銀子早就備好了,就等著她賣藥方呢。

那錢,少說夠她贖十幾二十個馮香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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