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68:開透視上山打獵,我槍法如神

第64章 特殊能力的運用

在向陽大隊,槍械儲備還算充足。對於那些掌握了打槍技能的巡邏隊員而言,基本上都能做到人手一支趁手的槍械。李肆民主動加入巡邏隊,心裡可是有著自己的一番盤算。

一方面,他是想為兩個哥哥分擔一些責任。農忙時節,大家都忙得不可開交,哥哥們既要操心家裡的農活,又要參與村子裡的事務,實在辛苦,他希望能透過自己的行動,讓哥哥們輕鬆一些。

另一方面,李肆民內心深處一直對槍械充滿了好奇,心心念念地想找機會擺弄擺弄槍,好好過一把癮。

“黃隊長,你想想看,要是我壓根兒不會打槍,單位能隨隨便便就給我辦持槍證嗎?”李肆民目光直視黃連虎,不卑不亢地反問道。黃連虎聽到這話,臉上一陣白一陣紅。

他其實打心底裡不太想給李肆民發槍,總覺得這小子平時鬼點子多,不太好管。但此刻,面對李肆民這有理有據的反問,黃連虎搜腸刮肚,愣是找不出一個合適的理由來拒絕他。

李肆民說的確實在理,黃連虎暗自揣測,這小子說不定是在城裡的招待所工作時,跟著那兒的人學了打槍的本事。畢竟在那個大集體的時代,一切都講究規矩和公平,大隊裡的生產工具,包括槍械,那都是集體的財產,可不是他黃連虎一個人能說了算的。

既然給其他會打槍的巡邏隊員發了槍,那就沒有理由不給李肆民發,除非李肆民自己站出來承認不會打槍。

要是黃連虎敢在這件事上搞區別對待,李肆民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轉身離開,甚至李家的其他人也都可能因此拒絕參加巡邏隊。到時候,黃連虎就算心裡有氣,也挑不出人家半點毛病。

沒辦法,在那個年代,人民群眾的地位尊崇無比,他們當家作主,擁有實實在在的話語權,這可不是後世那些在底層苦苦掙扎的人所能比擬的。

身為幹部,在私底下偷偷摸摸乾點見不得光的事兒,或許還能僥倖不被發現。但一旦事情敗露,尤其是被擺在明面上,那就離倒黴不遠了。就拿公社副主任馬克明來說,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要是擱在幾十年後的一些不良風氣下,用一句網路流行語形容,那簡直就是“夜夜當新郎,村村有丈母孃”,生活作風可能會一塌糊塗。

但可惜啊,在當下這個時代,就算是想找個情人,也得小心翼翼地藏著掖著,生怕被人知曉,一旦曝光,那他的政治生涯可就岌岌可危了。

黃連虎滿心無奈,對李肆民實在是無計可施。畢竟新城第一招待所可是個響噹噹的單位,連他們都敢給李肆民配槍,自己又怎麼能橫加阻攔呢?這倒不是說黃連虎生性軟弱、好欺負,而是在那個時候,公家單位在普通老農民的心目中,

地位高得如同巍峨的泰山。特別是新城第一招待所,那可是經常接待各級領導的重要場所,各項審查必定嚴格把關,絕對不可能稀裡糊塗、隨隨便便地給人配槍。

然而,黃連虎卻高估了某些單位的嚴謹程度。實際上,江科長給李肆民配槍的時候,連他會不會打槍都沒多問一句。這事兒要是讓黃連虎知道了,估計他得憋屈得找個地方好好發洩一番,可又無處說理去。

萬般無奈之下,黃連虎只能不情不願地給李肆民也發了一支五六半步槍。畢竟,其他巡邏隊員配備的都是這種槍,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不能搞特殊化。要不是顧忌李肆民這個“刺頭”可能會惹出更大的亂子,黃連虎真想隨手扔給他一杆老舊的套筒槍敷衍了事。

這恰恰體現了李肆民有意營造“刺頭”形象所帶來的好處。像他這樣既頭腦靈活又能言善辯的“刺頭”,即便是黃連虎這樣手握一定權力的民兵隊長,甚至是吳彪那樣的大隊長,

也都不會輕易去招惹。因為一旦和他起了衝突,你要是指出他的錯誤,他或許還能聽進去一些。但要是他覺得自己受了委屈,認定你錯了,那他可真敢一路跑到公社去告你的狀。

告一次狀,或許領導會覺得是個偶然,沒太當回事兒,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告兩次,領導可能還是會選擇息事寧人,維持現狀。但要是次數多了,領導心裡就得犯嘀咕了:為什麼他單單就盯著你告狀呢?是不是你真的存在什麼問題,才會讓他如此執著地反映情況?

至於打擊報復,那更是想都別想。就算真有人膽大包天,想這麼幹,也只能在合理合法的原則範圍內,動點小手腳。比如安排個又髒又累的重活,或者在評定工分的時候,故意壓低他的等級。

但即便如此,也得對方自身工作表現不佳才行。要是對方是個幹活的能手,工作認真負責,成果顯著,誰也不敢輕易降低他的工分等級,否則必定會引起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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