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68:開透視上山打獵,我槍法如神

第70章 大眼瞪小眼

李肆民踏入山林之前,就已將諸事考慮周全。他特意帶上一把柴刀,雖說這柴刀比起殺豬刀來,在鋒利程度上稍顯遜色,可在這山林之中,關鍵時刻也能派上大用場。

成功獵得兩頭野豬後,李肆民依照華夏千百年來積累的傳統經驗,準備給野豬放血。

他手持柴刀,小心翼翼地在兩頭野豬的脖子處切開大動脈。

瞬間,殷紅的豬血汩汩流出,在溪邊的土地上蔓延開來。在國人的認知裡,殺豬放血有著諸多益處。一來,放血後的豬肉色澤會更加鮮亮好看,賣相更佳;二來,能極大程度地減輕肉的腥味,讓肉質口感更為上乘。

這與那些還保留著原始習性、茹毛飲血的未開化人種相比,無疑是飲食文化上的巨大進步。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李肆民進山時並未攜帶專門盛豬血的容器。他只能無奈地看著寶貴的豬血白白流走,心中滿是惋惜。要知道,這些豬血本可以用來製作幾道美味的殺豬菜,為餐桌增添不少風味。但此刻,他也只能將這份遺憾暫且擱置一旁,著手處理野豬的內臟。

李肆民強忍著野豬內臟散發出來的陣陣腥臭,用柴刀劃開野豬的肚子。他手法嫻熟,將內臟一一取出,隨後把這些內臟掛在旁邊的樹枝上。在處理順序上,他決定先將大野豬放在一邊,優先處理小野豬。

他來到溪邊,捧起清澈的溪水,仔細地將小野豬的內膛沖洗乾淨。

由於身處野外,條件有限,時間也不允許他進行精細處理,李肆民只能簡單地把小野豬的內臟在溪水中漂洗一番。之後,他找來一根粗壯的樹枝,一端穿上清洗過的內臟,另一端牢牢地綁住小野豬。接著,他把野豬往背上一扛,讓內臟在前,野豬在後,調整好姿勢後,便邁著堅定的步伐,大步流星地朝著山外走去。

走著走著,李肆民的腳步漸漸慢了下來,臉上浮現出一絲無奈。原本,他計劃等到天黑之後,再悄悄地扛著野豬回家,這樣便能避開眾人的目光,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可誰能料到,遠遠地,他就瞧見黃連虎領著一群村民正朝著這邊走來。人群中,還有他的兩個哥哥。雖然距離尚遠,聽不清他們在呼喊些什麼,但李肆民心裡明白,他們必定是來找自己的。

不用過多猜測,他也清楚大家進山的緣由。肯定是擔心自己獨自進山會遭遇不測,不然自己的兩個哥哥也不會一同前來。既然已經猜到了眾人進山的目的,李肆民自然不能憑藉自己過人的視力,偷偷繞開裝作沒看見。

畢竟,他自身具備特殊能力,在夜裡走山路如履平地,但黃連虎他們可沒有這般本事。即便帶著照明工具,在這崎嶇的山路上,稍有不慎就可能摔倒受傷。更何況,他們是為了尋找自己才冒險進山的。李肆民不能因為一己私利,就將他人的安危置之不顧,更何況其中還有自己的親人。

不過,李肆民並不打算就這樣扛著野豬出現在眾人面前。一旦小野豬暴露在大家眼前,他就再也無法悄無聲息地將其扛回家了。他在心裡暗自思忖:算了,這次就當是便宜大家了吧!倘若此刻回去叫人,等再返回山裡時,天色肯定已經完全黑了。

摸黑進山去拖野豬,那危險係數實在太高了。而現在,時機正好。距離他打死野豬的地方並不遠,趁著天還沒有徹底黑透,有十幾個人齊心協力,應該能夠將大野豬順利運回去。

李肆民心裡十分清楚,自己此次打獵使用的是大隊的槍彈,從理論上來說,打到的獵物理應歸生產隊所有。即便不是用大隊的槍,哪怕是使用招待所的槍也不行,因為山林屬於集體所有,山裡產出的一切都應歸集體支配。

哪怕是用單位的槍,甚至是自己私有的槍,獵取到的集體財產也不能私自佔有。當然,理論歸理論,實際情況又有所不同。如果沒有人知曉,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將獵物運回家,那倒也可以自行享用。

但如今,村裡人都已經進山來找自己了,如果李肆民直接扛著小野豬出去,那他就徹底失去了將這頭野豬弄回家的機會。除非他裝作沒看見眾人,自己偷偷繞回家,讓大家在山裡繼續徒勞地尋找。

可要是真這麼做,自己回家吃肉,卻讓為自己擔心、進山尋找的人在山裡摸黑冒險,李肆民實在做不出這種事來。思來想去,他還是決定把這頭野豬“讓”給大家。

雖說李肆民憑藉自身特殊能力,想要獵殺一頭野豬並非難事,但眼睜睜看著一頭原本可能被自己帶回家的大野豬就這樣交出去,他心裡多少還是有些不捨。

然而,心疼歸心疼,他更不想讓家裡人冒著危險連夜進山來抬野豬。在白白便宜山裡的野獸和讓前來尋找自己的鄉親受益之間,李肆民心中自有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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