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帶著兒媳和兩個孫子,不止不管她這個親媽的死活,甚至還揹著她這個親媽認了小三做媽。
所以啊,兒子有什麼用?
香火又有什麼用!
此時的李念瑾早已經看開,然而,王翠花懷孕這事兒,她還真的就做不了主。
李青松和徐秀英回來後,執意要把王翠花給留下來了。
按照李青山的說法:“虎子到四歲都不會說話,多半以後也是不能說,你大哥這一脈,確實也需要一個正常的孩子,既然翠花已經懷孕了,那就讓她生下來吧。”
可生下來,哪像一句話這麼簡單。
徐秀英建議說:“要不,就讓他們復婚吧,怎麼說她與你哥也有幾年感情,前兩年那麼艱苦的日子都熬過來了,更何況,翠花也是虎子的親媽。”
雖說大軍以後是可以再娶;可,後媽哪有親媽好?
而當事人李大軍,是沒有明確表態的。
但他也沒有直接拒絕,就已經說明了他的選擇。
到了這個地步,李念瑾也不好再說什麼:各人都有自己的命。
除了她自己,她也不想插手別人太多的因果。
不過,想留下王翠花,還沒有這麼容易,畢竟楊四花特意上門一趟,那是帶著目的來的。
“想復婚,可以啊。”
楊四花那刻薄的雙眼裡,閃動著算計和貪得無厭的光芒:“但我閨女可不能這麼白白的就嫁回來了,彩禮和三十六腿,那是必不可少的。”
李念瑾聽得直髮笑。
她帶著閨女去相了個做件衣裳都要攢半年布票,還要借錢的瘸子,問他只要了三十斤粗糧做彩禮。
一轉頭,卻找她哥要三十六腿?
其實三十六腿成為青年男女結婚標配,應該還是在70年代,而現在才65年。
楊四花提出這樣的要求,不可謂不可過分。
然而,她沒想到楊四花過分的,還遠遠不止這些:“當然,光是這些,還不夠!”
徐秀英已經開始不高興了。
但還是耐著性子:“你還想要什麼?”
“我聽人說,你閨女在供銷社上班?這樣吧,有了三十六腿,我也可以不問你要彩禮了,就讓你閨女把供銷社的工作,讓給我兒子。”
楊四花說著自己的期待。
想了想,又指著孟月霞的那輛腳踏車:“哦,還有那個腳踏車,李二丫不用去供銷社上班了,那這腳踏車也用不上了,那就把車一併給我兒子,小是小了點,但勉強能騎。”
正好她兒子可以騎著車去上班。
人在極度無語的時候,是真的會笑的。
李念瑾笑著。
直搖頭:“其實,你已經長得很醜了!”
“你說什麼!”
自以為拿捏了李家的楊四花,很不滿李念瑾的態度,都不等她把話說完,就威脅道:“李二丫,你可考慮好了,我閨女肚子裡的,可是你哥的兒子!”
“我說,你特麼已經長得這麼醜了,就不要想的那麼美了吧,你也說,她肚子裡的是我哥的兒子,又不是我兒子,憑什麼讓我拿工作換。”
李念瑾也懶得跟她們客氣:“還想要我的工作和腳踏車,你出門的時候沒照鏡子麼。”
“哦,我想起來了,你王家窮得連稀飯都喝不上了,哪有錢買鏡子?不過,你沒有鏡子,那缸裡也沒有水麼,幹嘛不去照照你自己是個什麼B樣子,還想要我的腳踏車,誰給你的臉啊!”
一頓霹靂吧啦,讓楊四花愣是插不進嘴。
直到她說完了,才指著李念瑾質問:“李二丫,你就不怕我真的讓我閨女去把孩子打了嘛?”
“打,立馬去。”
李念瑾卻不以為意:“誰不去,誰特麼全家倒黴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