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家,沈謙是橫行霸道的少爺,原主則屬於伺候著的丫鬟。
原主覺得自己是在友愛弟弟,殊不知在沈謙眼裡,姐姐就是家裡的賠錢貨,平日裡頤指氣使沒有絲毫尊重。
劉蘭花和沈父處處讓原主讓著弟弟,慣得沈謙對姐姐的態度更加隨意。
“你那屋空著也是空著,你姐住就住了,老/二你快坐下先吃飯。”
劉蘭花趕緊打圓場,她這態度反倒讓沈謙更火大了,畢竟在過去的十三年裡,爹孃從來都是向著他的。
“不行!把東西給我拿出去!那是我的房間!讓她滾出去!”
沈謙鬧了起來,他也在故意順杆往上爬。
因為往常原主回來都會給弟弟帶東西,吃穿用度總佔一樣,然後見面第一時間拿出來。
這次他回來剛剛主動說話,對方不僅沒個笑臉,現在自己說這些也不表態來哄他。
十三歲的沈謙正是自我意識強烈、敏/感的年紀,他氣惱地想,沈謠既然敢這樣對他,他讓她睡外面水溝去!
娘說了,家裡東西都是他的!沈謠這種嫁出去的女兒是一個籽兒都沒有的。
而且她還要靠孃家弟弟給撐腰,就得好吃好喝供著他!
見兒子這樣,劉蘭花和沈老憨心裡同時咯噔一下,大丫已經不是過去的大丫了!
他們怕大丫一個氣不順又要去縣城告!
劉蘭花嘴巴抿緊心裡突然有個陰暗心思,今天兒子也在家,他們三個肯定能把女兒壓制住,到時候把手腳綁了還怎麼去縣城?
孩子不聽話餓幾頓就好了!
五分鐘後,劉蘭花這個想法就徹底消散無蹤了。
因為沈謙被揍了。
從小到大沈謙是全家吃得最飽的那個,家裡人都可他胃口來,別看沈謙才十三,但個頭已經跟沈父差不多了。
要不是還在讀書,他下地也能掙一個成/人公分了。
這樣一身蠻勁的半大小子,愣是被沈謠按在地上揍,毫無還手之力。
期間沈父和劉蘭花都想上前阻攔,被沈謠一手一個拎著衣領關在門外,三口人湊一起都不夠沈謠一個手打的。
劉蘭花跟沈父在門口衝裡面低聲求情,兩口子壓根不敢去找人。
他們怕人多了,沈謠不管不顧什麼話都往外說,反倒惹了事。
夫妻二人都不明白,大丫怎麼突然這麼有力氣!他們一點都掙扎不過!
屋內的沈謙鬼哭狼嚎,聲音越來越低。
“大丫啊,他年紀小不懂事,娘跟他說,讓他跟你認錯。”
“大丫,那是你親弟弟,打壞了還得去醫院,你對著屁股打教訓教訓得了,可千萬別打腦袋啊,容易打壞了。”
……
暴力可以解決世界上大部分矛盾,但如果盲目使用暴力可能也會適得其反,沈謠深知這點。
所以她一直等劉蘭花送上來把柄,如今才借題發揮。
效果是明顯的,她現在胖揍他們的心頭肉,老兩口只敢柔聲勸著,不敢有其他動作。
沈謠懂得適可而止,不能把人逼急了,達到目的就足夠了。
“知道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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