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晴笙回國後接到不少畫廊、工作室遞來的橄欖枝。
有些畫廊提出要以傳統的長期代理模式與她簽約。
此模式對於江晴笙來講太複雜,要考慮代理的範圍,例如時間、作品、代理性質等等。
她先前在國外的時候,就在簽署畫廊代理協議時,因售出作品的分成與短期合作的畫廊鬧過不愉快。
人生地不熟,語言方面也沒有中文用起來那麼順暢,總歸是吃虧的。
後來突然有位當地很厲害的律師主動找上她,說是受一位先生之託來幫她合理維權。
因為那段日子梁祁安一直在動用自己的資源為她找合適的律師。
江晴笙下意識地以為是他,還特意發訊息道了謝。
梁祁安一頭霧水,打來了電話,說自己並沒有找律師上門,擔心江晴笙是不是被騙了。
於是江晴笙便多詢問了一些律師的資訊。
律師說不知曉那位先生的全名,只知道是個中國人,全程一直是他的助理在和自己聯絡。
江晴笙不是沒懷疑過,那個人就是岑淮予。
但轉念一想,岑淮予連和自己在一起的那段時間裡都沒這樣的細心,遑論已經分開快一年。
因為在簽約合作的方面上過當,江晴笙現在多留了心眼,凡事都考慮嚴謹。
美院的劉教授前段時間也找過她,表達了想籤她的意向。
江晴笙這人,性格雖然溫和好相處,但她很有自己的主見。
既然沒這個意向,就毫不拖泥帶水地拒絕了。
Ella一直是她的個體藝術經理人,也承諾過假如江晴笙創辦自己的工作室,她一定會跟著一起。
週末一家子去了趟吟花巷陪外公吃飯。
趁著人齊,江晴笙簡單表達了一下自己想創辦一個藝術工作室的想法。
全員透過。
那天之後,江晴笙就開始找合適的工作室店面。
溫城的藝術園區大多不在市中心,且附近的店鋪很多都只租不賣。
她沒打算揮霍錢財,找到一棟合適的小樓後,她開始和房東商討房租事宜。
才砍價到九折,房東太太一個電話打來,財大氣粗的直爽勁兒十足。
“不好意思啊美女,這小樓不租了,賣出去了。”
江晴笙懵了,“這麼突然就賣了?您不是說只租不賣嗎?”
房東太太:“沒辦法呀,他給的太多了,我很難拒絕的呀。”
江晴笙,“......”
買家是江逾白,但房主是江晴笙。
合同一簽,手續一辦,江晴笙一躍成為了新的房東。
這是令她完全意想不到的事。
房東太太吐槽:“小姑娘,你家能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買房,你當初幹嘛還要為了點破房租跟我砍價啊?”
江晴笙秉承四字名言:“能省則省。”
江逾白那天豪氣地把購房協議甩到她手裡,語氣要多神氣有多神氣。
“看吧,你哥哥我還是有點鈔能力的吧。”
江晴笙眼神一下子崇拜起來,“哥哥好棒!”
那棟小樓周邊的環境很好,到處是藝術的氣息,附近還有一些歷史名跡的旅遊景點。
裝修開始動工。
由在國外輔修過室內設計且審美十分線上的林岐充當免費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