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不顧一切阻撓和我在一起時,也對我說過這句話。
我和沈雲汐是大學時認識並相戀的,當時她還是富家千金,而我只是個要靠自己打工賺學費和生活費的窮小子。
她家裡知道我的情況後,不同意我們在一起,甚至為了阻撓我們,還斷了她的生活費。
就算這樣,她也沒有和我分手,而是和我一起去打工,她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哪裡幹得來那種活,我心疼地讓她辭掉工作,開始一個人打兩份工。
最窮的時候,我們兩個人吃著一包泡麵,當時我覺得她太苦了,於是跟她說。
“汐汐,要不我們分手吧,我愛你,可是我不能讓你跟我一起吃苦,我只要能待在你身邊,時常看著你就好了,哪怕沒有名分我也願意。”
沈雲汐伸手敲了一下我的腦袋,紅著眼眶說:“傻瓜,你是我的男朋友,我怎麼可能讓你受這種委屈?”
“我不怕吃苦,我只怕不能跟你在一起,所以不要再說這種傻話了。”
當年的畫面和現在重疊,可是卻換了個主人公。
心臟傳來陣陣疼痛,我忍不住攥緊了拳頭,下意識想上前把兩個人分開,卻又硬生生忍住了。
我自嘲地笑了一聲,不得不承認,只有我一個人被留在了當年的回憶裡,沈雲汐早就離開了,還走到了另一個男人身邊。
能說這句話,就代表沈雲汐這次是認真的。
她愛上慕安澤也行,起碼慕安澤為了錢也會對她好,不像我,當初傷她至深。
這一切就是我欠她的,所以我願意成全他們。
我不想再看他們兩個難分難捨,卿卿我我的,便開口打破了他們之前親密的氛圍,冷聲道:“如果你想給慕安澤一個名分,我可以跟你離婚,但是我要一百萬!”
這一百萬對沈雲汐來說只是九牛一毛,我幾乎是拱手成全她和慕安澤了。
對我來說也不多。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