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異錄

第12章 情況複雜

孫軍一下子被我噎住了,他跑腿賣嘴皮子絕對是一把好手,但說到真正解決問題,差得可不是一星半點。

我要是真的撒手不管,跟他對調一下工作,孫軍估計吐血的心都有。

“哼,什麼人吶,閻王還不差餓鬼呢,我可倒好,幹著事還得受威脅。”孫軍的牢騷,基本上是可以無視的,這小子就是屬於老實馬,幹活你去,有什麼事情先收拾你,殺雞駭猴那個雞的角色。

“拉麵館啊,我等你。”我和孫軍之間,也基本上是這個套路,用他的時候,飯菜準備好,我坐等訊息。等我要出馬的時候,什麼雜七雜八的事兒,孫軍是絕對有眼力的。

孫軍跑去打探訊息了,我則是到了單位旁邊的一個小拉麵館,叫了一盤牛肉,兩大碗拉麵還有兩瓶啤酒。

跟以往一樣,牛肉剛剛上桌,孫軍也就辦完事了。

不過,跟以往不一樣的是,孫軍並沒有開啟啤酒給我倒上,而是坐在那裡喘粗氣。

我心裡升起了一股很不好的感覺,想了一下,開啟了啤酒,給我倆的酒杯倒滿之後,端起酒杯跟他的酒杯碰了一下,然後一飲而盡。

“怎麼回事?挺棘手的?”

孫軍伸手端起酒杯,也是一飲而盡,夾了兩塊牛肉吃下後,打個飽嗝說道:“咱兄弟的麻煩,有點大了。”

“能大到什麼地步?”我心裡是有點準備的,但孫軍的表情,還是讓我心中不安的感覺強烈了一些。

“青石河到山後王家一線道路建設,屬於家庭個人的土地產權,都已經說好了,而且都已經簽了補償協議。理論上,是不存在產權糾紛了。”

“別整那些沒用的,我想聽的是有什麼棘手的事情。”

“就一個地點,公路線要經過一個地方,插旗山。這個插旗山在山後王家和山後張家兩村之間,其中一部分是個墳塋地,葬著兩個村死去的人。本來跟這兩個村的人都已經商量好了,村民也都同意,將親人的墳遷到市裡劃撥的公墓地段。但在幾個無主墳塋上,有爭議。”

插旗山這個名字,實際上是近幾十年才有的名字。

那個地方我回家的時候曾經路過,插旗山根本就不能叫做山,就是一個小丘陵鼓包,海拔也就兩百多米。

近代時候,據說山上曾經插過旗幟,所以在建國後地理勘驗的時候被定名為插旗山。

孫軍所說的墳塋地,我也有印象,距離目前還未改建的公路有五公里的直線距離。

按照新的公路改建規劃,新公路整體向西平移六公里,這樣,正好能夠避開一些比較複雜的低窪地質條件的施工地段。

雖然走插旗山需要開山,但比透過複雜地段的施工,能節省不少成本。

目前,產生爭議的地方,就在插旗山上的幾座無主孤墳。

按照常理說,無主孤墳,誰也不會去管。可偏偏兩個村的村民還有開發商,因為幾個孤墳產生了巨大的分歧。

聽到這裡我聽不下去了:“那關咱們管理所什麼屁事?是當地村民的親屬,那沒辦法,必須要徵得親屬同意。如果沒有歸屬權的糾紛,劃歸國家統一管理,咱們只要發證就行了,嘰嘰歪歪幹什麼?”

孫軍一咧嘴道:“誰說不是呢?可村民不講那個啊,已經談得好好的,卻忽然變了臉,說插旗山上的墳塋地,歸他們所有,自己家的親人墳墓,可以遷,但那幾個無主孤墳,不許遷。”

這個要求,簡直是匪夷所思。

我想了一下問道:“是不是因為錢的事情?”

這年頭,拆遷想著狠撈一筆的人大有人在,除了這個理由,我想不出能有什麼別的理由來。

孫軍神秘道:“要不說這事邪門呢,開發商已經同意加錢了,可村民就是不願意,你修公路可以,我們也不要錢,但一定要保留那幾個無主墳塋。而且要簽署新的合同,對保留無主墳塋進行約束。”

我明白了,怪不得這件事情必須要土地管理部門出面呢,整件事情,相關部門看似誰都有管轄權,但最後還是要落實到土地所有權上。

明晰了土地所有權,就可以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了。

土地所有權歸村民,那就必須要徵得村民同意。而要是歸國家的話,那村民就無權干涉。

法律規定倒是十分清晰,可具體到實踐當中,就很難界定。華夏農村,房屋,農田,還有相應生活配套資源,有屬於村民個人的,有屬於村民集體性質的,都有相應的法律條文相對應。

村民家庭住房,是最明確的產權歸屬,雖然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但只要有人在,住房所有人是絕對擁有產權的。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