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清風拂過耳

第64章 孩子們應該都要到了

魯迅先生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偉大的思想家、文學家。一般人只知道魯迅是文人,是名作家、名教授,而不知道魯迅曾經做過官員,由一般幹部做起,當過民國政府教育部的科長,也當過大學的系主任和教務主任,用現在的說法套級別,魯迅的行政級別應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最高職務“相當於正處級”。1909年8月,魯迅結束櫻花國留學生活回國。1912年2月,魯迅應蔡元培的邀請,離開紹興到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任部員,相當於主任科員;同年5月,魯迅隨教育部遷移燕京,繼續任教育部部員;同年8月被任命為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時年31歲。魯迅當時的任職條件相當硬:30出頭的“海歸派”學者,名滿天下的著名小說家、雜文家、時事評論家、翻譯家、大學兼職教授。查閱歷史資料發現,《民國教育部組織系統及職掌圖表》中標示:部長之下是次長,下轄平行設定的“業務單位”(相當於現在的行政編制內的職能司局):司、處、部辦公室;“幕僚單位”(相當於現在使用事業編制行使管理職能的部屬單位):司、室、處;“委員會”,以及“任務編組單位”(相當於“領導小組”性質的臨時機構)。職能司、室不設處,直接設定科,比司“規格”略低的處下邊也設定科,所以,魯迅擔任的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就是正科級,職務後邊沒有帶括弧並標註“相當於副處級”、“享受某級生活待遇”、“協助司長參與司務工作”,也沒有兼任社會教育司其他職務。科長是魯迅作為政府公務員的最高職務,也是最後職務。就這個小科長當得也不自在,不安寧。

辛亥革命勝利果實被袁世凱“竊取”,隨後演出了袁世凱稱帝、張勳復辟等一幕幕醜劇。魯迅所在的教育部也只是徒有虛名、無事可做的北洋政府的裝飾品,魯迅目睹北洋軍閥政府統治下的醜惡、腐敗,他苦悶日重。無可奈何,他只好走歷代官員知識分子的道路;“吃皇糧,放私駱駝,拿單位薪水,管社會上事”。1912年至1917年,他幾乎把自己的精力全用在看書、抄書、買書中。1918年,魯迅發表了中國文學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白話小說《狂人日記》,寫出了反封建的時代的最強音,之後又連續創作了《孔乙己》、《阿Q正傳》、《祝福》等一系列著名的小說及多篇雜文。在燕京工作14年間,職掌“終身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第一科周科長(魯迅)兼做高等學校的“特聘教授”、報刊撰稿人。他實際上把大量精力投入到讀書、寫作、教學、科研、出書等方面,表面上看,似乎屬於風華正茂的“學者型領導”,實際上,周科長(魯迅)把主業(公務員)搞成副業,把副業(學術)搞得比主業還強,官當得與沒當一樣,兼職教授做得名揚四海,比專職教授名望高,“業餘學者”比在崗的所謂“專家學者”的影響力大。周科長(魯迅)在“副業”上的成功是北洋政府教育部的悲哀,但是,又是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幸運,是“五四”一代青年學子的幸運。

1926年9月,正科級公務員周樹人(魯迅)“掛冠”而去,由燕京抵廈門,任廈門大學國文系教授。1927年1月,魯迅辭去廈門大學職務,赴廣州,任中山大學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套現在的行政級別,魯迅的職務相當於“正處級”。不過,今人有所不知,那個時候的大學屬於“體制外”單位,廈門大學還是民辦大學,不論行政級別。1927年9月,魯迅與許廣平一起離開廣州往上海,成為無單位、無隸屬關係、無行政級別的“獨立作家”“自由撰稿人”,連續作戰10年,1936年10月19日在上海逝世,上海民眾代表在其靈柩上覆蓋寫有“民族魂”的白旗。

歷史和人民給予魯迅的“待遇”在民國時期的公務員中是絕無僅有的,魯迅是中國歷史上哀榮極頂的“八品官”。以魯迅為鏡子,當年那些投機鑽營,刻意謀取官銜的工具文人,奴才“文膽”們是多麼渺小,多麼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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