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總腦海裡靈光一閃。
港島的執法隊去大陸執法,被打死了一名總督查級別的人。
這的確足以讓對方惱羞成怒。
但,事情不對。
因為港島的執法隊在大陸沒有執法權。
王總突然醒悟到這點,隨後大腦就清醒過來。
“我只知道對方已經全面取消了和我們海鮮舫的海鮮供應合同。如你們所說,對方來自大陸,他們單方面取消,我們也沒有辦法索賠。並且,每次都是現金交易,他們也沒有任何東西留存在我們這。至於你們說的聯絡方式,對不起,我想你們應該非常清楚大陸現在的經濟狀況。你們認為一個窮苦的漁村,會有電話之類的現代化東西嗎?”王總平靜回答。
對方想要誘供自己。
可是,沒用。
對方之前的所有行動都是非法的,那麼他們這次的行動,最多就是打草驚蛇。
想要憑藉平常那點吃拿卡要的小事情,來弄他,不可能。
二太不會答應的。
至於說,去借此扣押賭王在港島新公司的執照,那就更是說笑了。
這件事,他們要真敢這麼做,賭王將事情抖露出來,那到時港島才會是最尷尬的那一個。
所以,王總想通這點後,就不怕了。
廉政公署見王總油鹽不進,也沒辦法,只能將其放走。
畢竟,對方說沒有聯絡方式,那就沒聯絡方式。他們能怎麼辦。
那點小事情,去弄王總,會被認為是針對賭王。那事情才真的大條。
“派人24小時盯著海鮮舫,還有這個王總。賣魚仔那邊一定會聯絡他的。”港島警方做出了部署。
而此刻港島那邊再次召開了一次高層會議。
一名總督察去秘密執法,被打死了。
這事,就很大。
總督察屬於中層級別了。已經是他們派去秘密調查所能派遣的最高階別人員了。
畢竟,這種事,你不能派個警司去,那太不合適了。
可是,卻被人用AK47給打死了。
現在討論的事情就是如果賣魚仔那邊不再過來賣海鮮,那麼他們是否要派遣部隊,去秘密將賣魚仔給帶過來。
直接從海路進入漁村,將其逮捕。
畢竟兩者之間,走海路並不遠。
一艘快艇,一支飛虎隊,就能將人帶走。
他們相信,這難度一點都不大。
畢竟,對面就是一群漁民。
雖然不知道怎麼弄來一把AK47,但是聯想到大陸這才和百越國和解,民間弄到一些槍支,並不奇怪。
而根據現場兩名特警的分析和彙報,對方並沒有受過任何軍事化訓練。
所以,一支飛虎隊,夜晚潛入漁村,突襲,可以將賣魚仔抓捕歸案。
至於開槍打死那名總督察的人,不知道是誰打的,但可以全部算在賣魚仔頭上。
這足以判賣魚仔死刑了(港島1993年才廢除死刑)。
可是會議爭論的焦點依然在執法權問題上。
一旦失敗,那後果太嚴重了。
這次秘密調查失敗,整個調查組都不敢立刻回來。
都是在等風平浪靜後,才悄悄偷渡回來。
至於那名中槍的總督察,都不敢送去醫院救治。
只能活生生看著他死亡。
沒辦法,這要送進醫院,那就無法解釋槍傷。更無法解釋眾人的身份和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