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變無罪?誰叫他做偵探的!

第12章 抓人!陳東陳華!

陳長春不知道。

至少,在目前沒抓到任何一人的情況下,警方沒任何一人知道其資訊!

“遲則生變。”

“儘快將雙方抓捕歸案!”

陳長春收斂起雜亂的思緒,深吸一口氣,神情十分嚴肅。

“陳華目前在什麼地方?”

劉金搖搖頭。

“不知道,四年前對方只是留下陳家村當年的地址便將屍體領走。”

“同時,對方在拆遷後並未購置房屋,也沒更新過身份證件。”

這年頭沒攝像頭,手機也沒幾個人有。

如果找不到目標身邊人的話想找個人出來,無異於大海撈針!

但.

“有人知道。”

徐良意有所指的說了一句。

有人知道?

誰?

不等眾人詢問,徐良扭頭,看向殯儀館另一處。

那裡,是藏死者陳偉的冰櫃!

“陳偉知道!”

陳偉知道?

他怎麼可能知道?

再者,人都死了,即便是知道,也不可能告訴警方.

眾人眉頭皺起,不斷思索。

直到陳長春忽的愣住,眼前一亮。

“你意思是”

徐良點了點頭。

劉金見此,錯愕後忽的明朗起來,瞬間理解。

直到最後剩下王超,他臉色憋了半晌。

最終道:

“啥意思?”

陳偉知道兇手目前住在哪。

如何知道的?

二次返回現場!

兇殺者在殺害陳偉後,曾二次返回過現場!

這能看出什麼?

看出對方在殺害陳偉時,心中曾十分恐慌,於是逃跑,而二次返回現場,這恐慌之情就散了許多。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地方能散掉恐慌的情緒?

能讓自己帶來安全感,與恐慌對沖的地方!

舉個例子。

小時候所有人打架哭後,所哭喊的都是‘媽媽’,父母一來便安心。

同理,意外殺人後,絕大多數人在慌亂中,也是急速的往家趕,回到家便會稍稍安心。

案子也是如此!

死者死亡時間與兇手返回現場,兩者間僅隔著一個小時!

也就是說,兇手在殺完人回家,又來到案發現場僅用了這些時間。

案發周圍沒有車轍,純靠雙腳.一小時能走多遠?

“陳華的居住地址,如果沒猜錯的話”

“就在案發地點,半徑七公里以內!”

“排查直徑十四公里,這不是個小工程,但案發現場同樣是個資訊。”

“案發現場位於垃圾巷,雙方發生矛盾時所處於垃圾桶的位置。”

“而兇手又非刻意埋伏,那來這能做什麼?”

垃圾桶只會發生兩件事。

丟垃圾,以及撿垃圾。

撿垃圾同樣又有兩種人,一種是環衛工人,第二種便是

拾荒者!

而現場,恰恰有垃圾桶被翻找過的痕跡!

“如此,資訊被壓縮在半徑七公里的拾荒者,這依舊很難查。”

“不過,但凡是撿垃圾的拾荒者,都繞不開一個地方。”

“那便是廢品回收站!”

六月四日,早上八點。

徐良等人來到洪福街道,一家小型垃圾回收站前。

這是個小平房,收來的廢品被有分類的擺放在地面,塑膠皮和鐵片子堆積如山。

看起來十分邋遢,但這玩意卻十分賺錢。

是的,收廢品只是不好聽,可不代表不賺!

但眼下陳長春也顧不得賺不賺了,他沉了沉心,上前一步扣響大門。

“篤篤篤~!”

鐵皮門被敲響,隨著門縫開啟,屋內緩緩浮出一個人來。

對方看到站著一堆警察,整個人頓時懵住,隨即小心翼翼的開口。

“恁找誰?”

廢品站老闆面板黝黑,身體較瘦,身穿汗衫,大概四十歲。

陳長春深吸一口氣,緩聲道:

“別緊張,警方來找你打聽個人。”

“這人可能來你這賣過廢品,叫陳華,有個叫陳東的兒子。”

說著,他用手筆畫著。

“陳華四十歲,陳東十九歲,大概這麼高。”

“你有印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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