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到底在說些什麼啊!?
什麼叫,殺死陳偉的是陳偉本人!?
我殺了我自己?
張成懵了。
他徹底站在原地陷入凌亂中,那雙眼睛愣愣的看著徐良,不敢想對方究竟是怎麼想的,才能說出這種話!
別說他了,就連陪聽席的楊若兮也是如此。
“這對嗎!?”
楊若兮驚為天人,她看著站在被告席上,那道挺拔的身影,眼神中滿是驚歎。
她頭一次感受到自己與對方的差距
至少她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這句話的!
徐良倒是沒理會他們的反應,而是扭頭看向臺上的審判長趙義。
“尊敬的審判長。”
“這是警方所提供的卷宗,以及第三方權威機構針對死者陳偉死因所做出的分析。”
“從卷宗上來看,案發當晚6月1日晚,我方委託人陳東做了什麼?”
說著,徐良反問一句,將所有人思緒拉回。
趙義略微遲疑,想說些什麼,卻不料對方不給任何機會。
“所做的,無非是在精神疾病發作下的假想防衛!”
“只是用一柄刀捅入陳偉腹中!”
徐良言之鑿鑿,令現場眾人陷入遲疑。
他說的.好像確實是卷宗啊。
書記員頓了又頓,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卻說不上來。
徐良繼續開口道:
“而我方委託人,在捅入刀後便意識到不對,他想將刀從腹中抽出!”
“但這時,死者陳偉卻伸出手握住陳東持刀的手,不讓抽出!”
“雙方互相角力之下,刀刃失控,所以,導致死者陳偉腹部被剖。”
“在此之後,我方委託人,沒有任何加害他,二次傷害他的跡象!”
話畢。
徐良環視周圍一圈,他大聲反問道:
“請問,如果陳偉不伸出手角力,是否會造成對方死亡!?”
會嗎?
不會,陳東第一刀並未捅入重要臟器內。
陳偉現場撥打電話完全可以將自己送往醫院提供治療。
所以.
張成忽的一愣,連忙反應過來,臉色一板,當即大聲制止:
“審判長,對方律師在倒果為因,死者陳偉只是做出了應激行為!”
“他在斷章取義,我提議將對方律師逐出法庭!”
聞言,徐良面不改色,開口反駁:
“呵,我所說,均與警方所提供資訊屬實!”
“對方律師是在質疑警方的權威與公正!?”
好大一頂帽子.
張成氣急,此時顧不得什麼涵養,伸手指著徐良。
“據你所說,陳東僅捅了我方委託人一刀,主觀並不具備故意殺人罪”
“那陳偉臉上的傷又是怎麼一回事!?”
這話落下的瞬間。
現場所有人都反應了過來,紛紛將眸子挪到徐良身上。
確實。
陳偉除了腹部上的剖傷以外,兇手還用刀直接插進太陽穴中,死狀堪稱慘絕人寰,若非如此,也引不來如此多的關注。
審判長趙義皺起眉頭,思索良久,忽的開口道:
“被告方律師請回答。”
無論如何,這種主動做出的傷害卻是洗不清故意的嫌疑。
只不過.
只見徐良淡淡一笑,注視著張成開口回應道:
“根據警方卷宗所說,此傷為陳偉死後新增,與陳偉致死無關。”
“所以,陳東並非對擁有人權的陳偉下手,而是對喪失人權的屍體進行鞭屍!”
“按照刑法第302條,至多就是個侮辱屍體罪!”
人在死前和死後,所享受到的權利完全不同。
人一死,人權立馬喪失,即便你將屍體腦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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