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呢?
自然在警局,只不過
“說說吧,為什麼警方在你定位的異常處發現了有關張翠的屍體!”
“嘿,警官,我冤枉啊!”
六月二十七日。
晚上七點半,刑警大隊內,審訊室依舊泛著昏黃的燈光。
陳建極為散漫的坐在椅子上,嬉皮笑臉的看著面前眾警察。
他被捕了。
六月二十四號那天,一群警察闖入他的家中,將還在吃飯的他強行抓進警局。
兩天時間過去,警方卻沒問出什麼。
此時已然不知是第幾次審訊!
“還在裝!”
劉金滿臉怒容,一隻手拍在桌上。
“砰!”
“我問你,1997年6月1日,那天你是否趁陳華不在,與陳偉去過他的家!?”
劉金眼神陰鬱,死死盯著陳建。
陳建卻擺了擺被手銬銬住的雙手,樂呵呵道:
“哪有這回事,我閒著沒事去他家做什麼?”
聞言,劉金勃然大怒。
“放你媽屁!”
他一抬手,身旁警員立即帶來一份檔案。
“1997年,6月1日,張翠在家和你簽字畫押,將整個老宅,包括田中農地以極低的價格售賣於你!”
“白紙黑字清楚寫著,你還抵賴!?”
“這套宅子拆遷款足足四百八十萬,外帶三套市內住宅!”
“你以一千塊的低廉價格拿到手”
“事到如今,還敢狡辯!”
劉金伸手指著檔案,手指戳的發白,死死盯著對方,大喝道:
“並且,據其餘人所說,陳華報警後,當日前往陳家村的警察足足有五波!”
“經調查,其中有四波人為假警,是一幫穿著警察衣服的假警察!”
“這些人是誰!?”
陳華報警了.
是的。
當年陳華報了警,可卻被趕來,身穿警服的假警察打斷一條腿成了坡子,讓他喪失報警的希望。
陳華想直接殺了對方,大不了自己去死。
可自己死了,陳東二人怎麼活下去?
陳建翻了眼看去,做出恍然的模樣,樂呵呵道:
“害,忘了忘了,確實有這一回事。”
“但這不也白紙黑字寫著的嗎?人家自願售賣的,你情我願的事而已。”
“說不定人家就不想過有錢日子呢,和我有什麼關係?”
你情我願?
一千塊買下上千萬的宅子!?
“至於張翠屍體.警官冤枉啊!”
“那片樹林是我家祖墳,天知道怎麼還有一具屍體埋在那,我冤啊!”
陳建哀嚎著,臉上做出悲痛神情。
“我兒子死了,我去祖墳對祖宗說點話,誰知道那裡還有這麼個垃圾東西”
“我要知道早刨出來餵狗了。”
短短兩三句話。
審訊室所有警察忽的心生怒意,胸膛起伏逐漸加大,眼神隱約不善。
這孫子.
自從到了警局開始,便任何事不配合,胡攪蠻纏!
可偏偏警方找不出任何實質性證據.
張翠除了在陳建祖墳處以外,找不到任何和陳建有直接聯絡的證據。
兇殺現場也被推倒灌入水泥,做了廠棚地基。
時間跨緯度長達七年,所有資訊全被泯滅.
警方短時間竟找不出陳建有直接殺人的證據!
“對了,陳清清呢?”
“我記得買賣的時候,陳清清那孩子也在現場來著。”
忽的,陳建又笑著開口,眼神溫和的看著劉金。
“要不警官你們讓那孩子來作證試試?”
此話一出。
劉金臉上黑如鍋底,雙手不自覺握緊。
陳清清七年前被陳偉強姦,四年前選擇自殺
他不信對方不知道!
但如果知道,那便是赤裸裸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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