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在菜市場選肉,是一個很考驗技巧的事情。
你需要精挑細選,也要和老闆反覆確認,同時觀察周圍攤位之間,肉與肉的不同品質。
否則,一個不慎.
就有可能買到人肉!
8月14號。
洪福區刑警大隊接到一通電話。
電話內容稱聲稱洪福街道菜市場,有人.
在賣人肉!
“從表面來看,類似豬裡脊的肉很多很多,尤其是在鮮嫩狀態下十分相似。”
“而在人身上,有一塊肉也是如此,一些飯店廚師都不一定分的清!”
“實際上,這兩種是同源肌肉,也就是屬於同一解剖位置和功能的肌肉,因此形態、結構和基本特徵高度一致。”
“而這種肉便是”
“腰大肌!”
8月14號。
當天下午,四點鐘。
洪福街道菜市場,原本正等待著下高峰期到來賣菜的商販們,眼前忽的出現一個個身穿藍色警服的警察。
這些人目標十分明確,徑直奔向某處攤販。
豬肉攤老闆老王看到人影,本以為是客人,但一抬頭,卻發現是幾個警察,頓感心虛。
“各位警官.”
他剛準備說話,卻不料被一個近兩米高的人打斷。
“就是這孫子!”
“師傅,就是這逼養的!”
王超滿臉的憋屈,一雙眼瞪著面前的老闆。
帶隊的陳長春瞥了老闆一眼,隨意揮揮手。
“銬上,帶一邊去。”
聞言。
王超親自操刀,一雙大手將想跑路的老闆直接拎回來,三下五除二就銬上手銬丟到一旁。
“警官你們這是幹什麼!?”
“我沒犯法啊,我冤枉!”
“救命啊,打人了,警察公然打人了,救命.”
聽到耳邊聒噪的聲音。
王超表情一兇,拿起一旁一根大蘿蔔便塞到對方嘴裡,順便給了蘿蔔老闆錢。
“敢吐出來我就塞你屁股裡!”他惡狠狠威脅著。
老闆想吐的動作頓時止住了。
一旁的陳長春也沒愣著。
他指了指案板上的肉,眉頭皺起。
“都帶走,送去檢驗!”
說話間,陳長春心中沉入谷底,此時只覺得渾身無力。
洪福區自陳偉案過去。
已經三個月沒出刑事案件!
這是個很不錯的成績,如果放往常,陳長春肯定恨不得到處宣傳。
可惜,8月14日的報警電話讓他摔了個跟頭.
不,不能說栽跟頭了。
這簡直就是墜入深淵!
“人肉.”
看著案板上鮮紅的肉塊。
此時,哪怕是從業幾十年的老刑警陳長春,後背也不免泛起些許寒意。
賣人肉,吃人肉.
這比陳偉案還要惡劣幾百倍!!!
不說別的。
單單是這訊息擴散出去,信不信整個洪福街道,這個月吃過肉的全都會感到恐懼?
不算劉明博,眼下這案所帶來的輿論壓力,遠不是‘蝸牛·案’能比得上的!
好不容易消停幾個月.
怎麼一出案子,就是這麼爆的!?
想到這,陳長春感到心累無比。
他扭頭,看向一旁坐在風扇旁的徐良,開口道:
“徐律.”
“別問我,我不知道什麼線索。”
徐良擺了擺手。
他將鍋裡的肉交給警方,警方拿去化驗,確定是人體組織後,便和楊若兮依法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期間完全沒有獲取資訊的機會。
畢竟,就連買菜這一事都不是自己乾的。
“那楊.”陳長春不甘心,看向一旁身穿長裙的楊若兮。
楊若兮此時有些害怕,卻還是強忍著觀察案板上的聲音,聽到動靜,便轉身搖了搖頭。
言罷。
楊若兮又看了看一旁的豬肉老闆,開口道:
“這不人在這嗎,先問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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