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
剛落座的劉勳回頭看了眼鄭梅。
豈料,鄭梅卻依舊用看仇人一樣的眼神看著自己。
劉勳無奈了。
這眼神,一時讓他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誰的律師.
“請被告方落座。”
審判長張博聲音落下。
徐良帶著孫泉,重新坐在被告席上。
此時徐良臉上帶著笑意,只不過別說笑容了,就是這張臉,張博看久了都有些想打人的衝動。
張博挪開目光,確定好人數後,站起身,沉沉開口道:
“現在繼續開庭。”
“本案於2004年9月21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因需補充調查證據,現恢復庭審。”
“上次庭審中,雙方對被告方提交諒解書,以及是否故意殺人存在爭議,本次將圍繞該焦點展開辯論。”
“經司法機構,以及公訴方雙方,已進行核實。”
“現在,宣佈本案恢復庭審!”
話畢。
張博吐出最後一句話。
“雙方可進行進一步陳述!”
二次開庭,也就是在確認完證據等事物後,根據第一次庭審的延伸。
劉勳和徐良顯然都沒露出慌張,也確實沒必要慌張。
他們全都知道,這無非就是案件的最後流程罷了.
此案的勝負已然在前一次庭審時便定下!
首先是故意殺人完全不構成,能給孫泉判罪的只有故意傷害與過失致人死亡和危害公共安全。
但故意傷害與過失致人死亡
這兩罪,在基於周旭是人販子的基礎上,鄭梅又簽了諒解書,基本不會怎麼判。
而危害公共安全,判罪基本看影響與受害者兩者,前者他們判不了什麼,後者更是全體諒解.
劉勳是壓根看不到贏的希望。
甚至說,他目前都不知道徐良究竟是怎麼做到能拿如此多諒解書的!
畢竟他本身就是律師,自然知道諒解書有多難拿.
“雙方是否還有其餘異議?”
張博看了看雙方人員,準備著手宣判了。
“我方沒有異議。”被告方徐良溫和道。
劉勳看了眼身後的鄭梅,嘆了口氣道:
“我方也沒異議。”
聞言。
張博站起身。
“本院瀚海市洪福區基層人民法院,受審人孫泉,出生.”
他開始進行最後的宣讀。
說話間,張博心中浮出輕鬆感。
說實話,這案子他受夠了,既然現在輿論正面,他自然可以按照商討出的結果順水推舟將其宣佈。
只是
恍惚間。
正在宣讀的張博愣住。
他腦子裡想起一件事。
那便是.
如果沒記錯的話,當時徐良勸趙亮等人籤諒解書時,曾承諾給五千元的賠償金,這些賠償會在法院清點完財產後賠給對方。
有問題嗎?沒有問題!
問題在於
這起案件裡,孫泉是被告,徐良做的是辯護律師!
孫泉殺人,怎麼可能別人還給他賠錢!?
如果孫泉能在法庭拿到錢,除非他是原告或公訴一方.
可.如果要告他人,徐良能告誰!?
恍惚間。
審判長張博表情僵住,他彷彿無意間發覺到一個坑,還是坑死人不償命的那種
這麼一僵,他就連講話都卡住。
與此同時。
被告席中。
正蠢蠢欲動的徐良看到張博將視線挪到他身上,直勾勾盯著自己的畫面。
他眨了眨眼。
“嗯?”
“好奇怪啊,他怎麼又不說話了?”
“審判長這麼內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