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梅落網了。
但她並不準備認罪!
她知道,只要認罪,自己便難逃一死.
殺掉自己親生孩子,拐賣他人,以及,這幾十年來犯下的無數罪證
將會化成河水將她淹沒至死!
但.法律,從不是所謂‘不承認’便能逃避的!
春城廟山警方將所有線索發至洪福區刑警大隊。
而經過對比.
10月27日。
“雖然兩個孩子死亡時間長達22年只剩下骸骨,但dna檢測卻還能做。”
“警方依法對兩具屍體,以及被孫泉所殺的周旭,和警局羈押的周家提取dna樣本與鄭梅做比對。”
“最終結果是”
早上十點。
陳長春將徐良喊至警局內,與之隨行的還有楊若兮。
他神色疲憊,開口對著徐良道:
“22年前,鄭梅親手所殺的孩子.確實是她親生。”
聞言。
楊若兮瞳孔微微一縮。
鄭梅殺的還真是她所親生的!
這已經不能說是沒人性了簡直就是喪盡天良!
也難怪李翠說鄭梅就是個瘋子,換其他人來沒當場嚇尿已經是心理強大.
至於,警方來找徐良.
“現在,案子碰到一個難點。”
陳長春深吸一口氣,他將李翠提供的罪證遞給徐良。
徐良低頭看了看。
這上面的罪證,無非是22年前鄭梅親手殺害兩個兒子的證據。
有李翠的配合,警方所找到的證據很多,足以給鄭梅定罪!
22年前,只剩下骸骨能查到什麼?
查到的東西多了去了!
首先是判定死因,根據頸部骨骼的損傷痕跡,以及其餘骨骼,足以判斷死者確實是被掐死。
之後再觀察案發現場,當年鄭梅等人所遺留下有關孩子的衣物,以及帶有個人資訊的東西
足以證明孩子就是鄭梅所殺!
即便鄭梅矢口否認,但她絕拿不出能補掉所有漏洞,完美的回答邏輯鏈!
只是,最大的問題在於
“82年以後,到04年的犯罪證據去哪了?”
徐良看了不少證據檔案,最終眼睛一眯。
“你想說的是對方過了刑事追訴期!?”
楊若兮微微一頓,瞬間明白。
一起案件的刑事追訴期在20年以內,兩個孩子死亡時間是82年,到現在已有22年,早已超出追訴期.
當然,追訴期並不會死板不變。
只是
“不對,鄭梅從82年到現在,22年間肯定犯過其他罪啊!”
楊若兮眉頭一簇,她覺察到問題所在。
“就拿13年前孫倩被拐來看。”
“李翠將孫倩販賣給鄭梅一事,足以讓追訴期以13年前為起點,到現在至少還有七年時間才對!”
可以理解為。
一個人的追訴期,要以他最後一次犯罪的時間點來計算二十年。
若最後一次時間點也沒超出,便可以進行追訴,兩罪並處。
孫倩是13年前被拐,不可能超過追訴期才對!
“問題在於找不到證據。”
陳長春沉沉開口道:
“82年之後,李翠便與鄭梅分道揚鑣,之後鄭梅做了什麼她完全不知道。”
“只有13年前的孫倩拐賣一事她才參與。”
“但李翠無法證明,孫倩就是被鄭梅所賣!”
“如果孫倩能出面做出一份有邏輯的口供,那自然可以調查定罪,但孫倩的精神狀況”
此話一出。
徐良與楊若兮陷入沉默。
法庭是講證據的。
即便鄭梅的嫌疑大破天,但在沒實質證據之前,他們只能休庭休庭再休庭。
當然,也不是沒辦法。
“追訴呢?”
楊若兮想了想,疑惑的開口詢問。
“鄭梅這種情況,最高檢那邊一般都會透過追訴核准的吧。”
陳長春點點頭。
“對,有很大機率會透過,但不是百分百透過。”
“而且估摸著時間會慢點。”
聞言,徐良楊若兮陷入沉思。
“目前她是人販子的公告已經發出,警方現在正在調查84年以後鄭梅的拐賣證據。”
陳長春深吸一口氣,將遞過去的檔案都整理好放回桌上。
他沉聲開口道:
“鄭梅那邊.她說想見你,這.”
“行。”
徐良點點頭。
陳長春站起身,隨後便帶著徐良向外走去。
鄭梅被羈押在警局內。
對方一連被審了多次,不過和周家一樣,嘴很硬,很難套出有效資訊,且她對見徐良的意念很重!
當眾人走到審訊室門前的時候。
“吱~”
陳長春將門一推,霎那間,屋內的環境闖入眼中。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