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
什麼奸商!?
這兇殺三人的案子,和商人有什麼關係?
張博眉頭皺起,他思索想不清楚其中的邏輯。
他思索良久,遲疑著開口詢問道:
“是那個賣孩子的周家?”
他記得,死者周旭還有個弟弟,那弟弟便是負責拐賣與販賣的人販子。
倒是可以稱得上奸商,只是從卷宗報告來看.對方完全沒露過面啊!
“當然不是他。”
劉金搖搖頭,他笑著開口回應。
“是菜市場,一個賣肉的老闆!”
“孫泉是在8月13日下午四點半,將屍體拉到菜市場進行販賣。”
“但四點半並不是高峰期,期間來買肉的受害者只有區區六人,其中四人當天並未急著吃。”
“之後,菜市場的奸商見到對方的價格極其低廉且新鮮,便想到低收高賣。”
“於是,大部分肉還沒擴散就被這老闆囤起。”
“而囤了肉後,這孫子也沒急著販賣,而是又留著等到8月14日,趁著早市價格高才進行販賣!”
也就是說。
13號當晚,由於奸商囤肉導致幾乎沒幾個受害者。
在14號,對方才在早市賣掉肉.
而瀚海市又不是南方,南方可能會一頓飯買一次菜,但北方不同。
北方可能會一次買一週所用!
所以,首先是購買的量大,規避了人數。
其次,購買時間節點在早晨,絕大多購買者又只會將肉放在冰箱冷藏,選擇早上吃點清淡的。
他們買肉,是為了晚上吃。
但偏偏的
“調查時間節點在當天中午。”
“立案的那一刻,刑警大隊收繳了一半的肉,又帶著一堆人用監控挨個調查收繳。”
“剛好卡在下午食用前,將屍體重新收了上來。”
“而且,孫泉也不是瘋子,像是一些容易辨認出人痕跡的地方,如手腳部分,對方依舊留在案發現場。”
“所以.”
劉金雙手一攤,臉上露出輕鬆神色。
“真正的受害者只有九人,其中有三人在做飯時被警方找到,另外六人誤食一點。”
“哈哈,張法官您是不知道,知道這訊息的時候大隊長都樂的合不攏嘴!”
“六個人,竟然只有六個人啊!”
“嘿嘿.張法官你怎麼不笑?”
張博:.
張博扯了扯嘴角,露出個僵硬的笑容。
“哈哈哈。”
“那可真是太好了。”
張博有點絕望。
說實話,於社會秩序和同情心,他是希望只有六人。
可若是於他的工作
那就不太好了。
“張法官是想查這幾個人?”
劉金上下打量張博,隨即開口道:
“這也是你們的工作?”
張博扯了扯嘴角開口道。
“核查一下資訊而已。”
劉勳庭審時羅列了孫泉許多罪名,其中就有危害公共安全罪。
只不過大部分的爭議點都在前面幾個,這罪名顯得存在感並不強。
直到徐良推翻了大量罪名,才顯現出這條
“成,您等下,我去調檔案。”
劉金點點頭,轉身後向著警局走去。
不多時。
他便掏出幾份檔案遞給張博。
“這是那九人的檔案,其中並沒吃出什麼病症,體檢表明身體健康。”
張博深吸一口氣,臉上露出笑意,站起身道:
“感謝,我先去工作。”
“好,您忙。”
劉金笑了笑,兩人散開後,便各自去辦自己的工作。
而張博離開警局後。
他並未急著回法院,而是準備先去找檔案上的九人。
雖然九人身體健康,並未出現什麼不良反應。
但.
如果對方聲稱自己精神受到嚴重損傷,個人意願十分強烈,那法院便可以進行採納。
“洪福街道,洪福小區402號.”
此時他正從計程車上下來,站在洪福街道上四處張望。
張博四下張望後,眼中闖入一片社群,頓時眼前一亮。
“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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