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感覺有些毛毛的,打眼一看。
是一份合同
“我什麼時候去簽約了,難道是夢裡?”
我撇了撇嘴,粗略的翻看著。
“恭喜你成為新一代的主播。”
我粗略的掃了一眼。
剩下的都是一些直播間的規定,以及內容,確實是一份合同,上面清晰的寫著我簽下合同的時間,以及我的手印。
但當我看到最後一頁的時候,徹底的傻了。
介紹人居然是小彩旗,而最後面清晰的寫著“靈魂契約”
“我的大名!”
我非常憤怒,想想之前,小彩旗接近我的確是另有目的。
此刻想想,確實是我太單純了。
“果然如此”我苦笑的搖了搖頭。
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仔細重新閱讀一遍,上面的內容要求我一個星期直播一次,而且是進行恐怖直播,無條件服從,簡直是霸王條款。
我知道有些娛樂公司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所以我也只能在心裡預設了。
閱讀完畢,正想把合同藏好,結果我的手指頭突然一疼,好像被一條毒蛇咬了一口。
從手到腳,再到深處的靈魂,彷彿被人烙上了一道毒印。
久久不散。
接下來更讓人震驚的是,我拿在手中的合同突然無火自燃,化成一縷黑煙,消失在眼前。
“合同毀了?”
但我腳下卻留下了一行小字,“恭喜你成為新的恐怖主播,距離直播時間還有一天的時間,請注意直播失敗,或未按時直播,你將會遭到死亡懲罰。”
“失敗,不直播也會死?”我緊緊攥緊拳頭。
本以為再也不去直播,沒想到只是換湯不換藥,把命也搭上了。
“什麼直播平臺?”
我拿起手機,掃過上面的圖示,最終落在了一個美女頭像上。
“是她。”我想起來了“小彩旗,別讓我找到你。”
我咬緊牙,這一次徹底被她坑慘了。
沒辦法,當時我確實是鬼迷心竅了,那女人太會裝了。
一晚上,我都琢磨著直播間的事,我原本就是一個主播,所以暖場這些根本不用擔心,我害怕的是那些無法掌控的場面。
迷迷糊糊睡去。
翌日醒來,我第一件事就是開啟手機,裡面多出了一條未讀資訊。按合同裡的規定,今天就是任務釋出的時間。
“花開花落終有時,相逢相聚本無意。”
“歡迎來到恐怖直播間。”
“任務地點西城舊區,十三號公館,找出下詛咒之人,存活至天亮。”
“提示,洩露直播,未按時直播,或者任務失敗,你將接到死亡懲罰。”
“距離直播時間還有十三小時。”
“這麼快!”我一看上面的時間,剛好早上十點。
“這一次直播恐怕真要玩完了。”
有關於公館的內容,從來都沒有斷過,新聞也專門報道過,十三號公館是一個很邪乎的地方。
最早那個地方不叫公館,而是一個義莊,大概是民國時期,區政府為了擺脫封建社會,特意推平了義莊,重新建立一所房子,改名為公館,後來因戰火紛亂,公館一直荒廢,聽說那時公館就死了好多人,都是一些政府的要員。
後來有一個人看中那地方,買下了公館,把這所建築改建成一座民宅。
之後那個地方就變得更加恐怖,據說買公館的人也不是什麼好人,專門抓一些流浪漢做實驗,把人命當作藝術,製造成一座人體雕像,後來不知道誰報了警,自此之後那裡就被貼上了紙條,一直至今。
之所以我記得很清楚,那是因為我爺爺就是寫那篇報道的人,只是當時地方政府不允許印刷,說是會影響社會動盪,才只留了一張底子。
有一次收拾房子的時候,我親眼見過爺爺寫的那篇文章。
現在想想,那張報紙就藏在雜物間裡。
“這未免太湊巧了吧。”
我盯著手機上的直播任務,六七十年前我爺爺就是因為這件事無故病逝,我父母也因為追查這件事意外身亡,到了我這裡卻又要重新面對這個謎題。
我坐在電腦旁思索,單手撐著下巴。
“這個公館跟我們一家,到底有什麼關係?”
開啟電腦搜尋相關的資料,關於公館的傳聞少之又少,可以說是沒有,上面都是一些無聊的八卦。
公館的資料就好像被人刻意的抹去,找不出當年的一絲蛛絲馬跡。
“看來只有調查才知道當年所發生的事。”我背靠著椅。
沉默許久,終於關上電腦,換了一身衣服,匆匆出門。
找出原因,才能接近真相,我決定一探究竟。
出了門,太陽曬得面板生疼,我一路尋找,在一條街上買了一些野外用具。
進行直播有些工具必不可少,我又重新整理了一下。
陽光慢慢下移,吃了一頓晚飯之後,我攔了一輛計程車直接向西城奔去。
西城新區距離舊區有一段路程。
“大叔能不能送我到舊區,價格好商量。”我盯著前面的司機,一臉真摯。
“舊區?不去不去,那地方不通車,根本開不進去。”司機撇了一眼後視鏡。
上面正映照著一張年輕的臉,英俊帥氣,二十多歲左右,那便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