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末征途

第二十六章 “牢丸”與李秀娘娘

“牢丸” 顧名思義,是一種帶餡的食物。

其中,“牢”字與祭祀禮儀有關,牛、羊、豕三牲為牢,三者俱全為太牢,一羊、一豕為少牢。

耕牛在本朝是禁殺的,由此推知,那餡也便是或羊或豬的肉餡了。

《餅賦》中有言:“四時從用,無所不宜,唯牢丸乎!”

由此又可知,這一吃食算是在本朝四季皆宜,深得喜愛的美食。

在這個時代,無論是飲食條件還是烹飪工藝,都較現代社會差了太多,懂廚技且技法高明的廚子也是少之又少。

即便是有,也都是各大名樓的門柱,或是皇宮閥門家的御廚。百姓之家也就是煮些簡單的飯食,得以果腹罷了。

李峻弄不清楚這個時代的“牢丸”,究竟是後世的餛飩?還是包子?又或是湯圓一類的麵食?

在他的心中,有一個自己的“牢丸”概念。他認為“牢丸”就是水餃,是他最愛吃的豬肉白菜餡餃子。

包餃子,李峻是會的。既然會,他就要去實現,實現吃一頓豬肉白菜餡水餃的願望。

因此,今日的桑間小築不再是品茗閒話之所,而是成為李峻施展廚藝,圓夢水餃的工作間。

此刻,小築內一團忙碌。

一身寬袖闊服的李峻正熟練地攪拌著肉餡,並不時地將肉餡放到鼻子前聞一聞,再新增一些盡其所能才找到的調味之物。

隨後,他將裝肉餡的容器放在了一旁,轉身又在一張大面板前揉起麵糰來。

肉餡當然是豬肉,是大市中的鄭屠夫給精剁的,肥瘦相間,恰到好處。

說起這個鄭屠夫,人倒也是長得壯實。

李峻每每看到他,聽到別人喚他鄭屠時,都會想起水滸傳中魯提轄。因此,李峻買肉時也會常說“給灑家”如何如何。

對此,鄭屠夫倒也沒什麼意外,因為整個莊子的人都知道,莊主李二郎就是這樣的。

人是頂好的人,就是有時說話會怪怪的。

小築內並不是只有李峻一個人在忙碌,黛菱與翠煙兩個小丫鬟也正在興高采烈地忙著。

起初,兩個小丫鬟是不知道該做什麼,但她們都是小人精,眼中也都能找到活。

因此,黛菱與翠煙便跟在李峻身後,嘰嘰咋咋的打起下手,

廚藝,裴瓔是不擅長的,也可以說是完全沒有。

但李峻在忙碌,身為人妻的她就不能讓自己閒著,這有違常理。

因此,她一會兒笑著為李峻擦拭粘在臉上的麵粉,一會兒又跑到火爐前看看正在燒著的水,來來回回間倒也是將自己忙個不停。

桑間小築內之所以如此忙碌,一則是大家都感到新奇,李家二郎如何就通了廚藝呢?

二則,眾人也是想快些品嚐,這聞起來就香噴噴的肉餡“牢丸”。

其實,小築內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在忙碌。

有一個人,一個身穿白底紫邊,繡富貴牡丹的深裙女子就在悠閒地走來走去,舉手投足間帶了一股男子般的英氣。

李秀來李家莊已經有兩日了,一直住在桑間小築。

她帶的隨身近衛並不在此,只有四名女兵跟在她的身邊,也留在小築內。

那日,李秀之所以跟隨眾人一同離開平春城,來到了李家莊。

一是李峻答應她,幫她籌集餘下的軍糧,再則便是受了裴瓔的極力邀請。

救命之恩是大恩,無以為報。

因此,裴瓔希望能好好地招待一番李秀,畢竟李秀也是女兒身,相處起來也是容易。

兩日來,李秀與李家莊的人有了接觸,對李家也有了一些簡單的認識,她挺喜歡這裡。

安靜、祥和的莊子,純樸、善良的人,這裡的一切都顯得平淡卻又很舒適。

相較南夷或蜀地來說,坪鄉已然是個世外淨土。

對於李峻,李秀雖不相識,但卻是早有耳聞。

三年前,她隨父親在益州之時,就聽說了牙門將李峻雙騎斬叛首頭顱的事蹟。

那時,她才十三歲,但這並不妨礙李秀仰慕一位年少的英傑。

少女常常會想象那位英傑的樣貌,會去猜測那位英傑殺入敵營中時的思緒,更會暢想如果自己見到了他該說些什麼。

在平春城中,聽到李峻的名字時,少女的心動了一下。當她看到李峻那精湛的刀法時,少女的心又動了一下。

但僅僅是心動而已,更多的則是讓少女覺得有些失望。

李秀認為,她心目中的英傑不該是與一群潑皮無賴廝打在一處的人,應該是繼續馳騁在疆場上殺敵於亂軍中的英豪。

救下裴瓔,李秀也並非是為了李峻。

只是李秀覺得男人與男人之間的恩怨,就該在男人間解決。

用一個弱女子來做以要挾,這不是男人該做的。既然不是男人,那就重新投個胎也就罷了。

兩日來的接觸,李峻在少女心中形象真可謂是一落千丈。

李秀不知道自己心中的這個英傑究竟怎麼了?為什麼會變成如今的這幅模樣?

整日地經商,整日地閒逛,整日地吃吃喝喝。

又如現在,整日地研究著吃食。

這一系列的反差,讓少女李秀不願多與李峻交談,但她倒是挺喜歡和裴瓔相處。

賢淑,善良的裴瓔讓李秀覺得就像一個姐姐,一個俏美的且可以交心的姐姐。

“牙門將,刀不用了,這做飯食的功力倒也是驚人呀。

看見裴瓔又跑到門口處的爐子邊,李秀踱步到了大面板旁,斜眼瞥了一下正在包餃子的李峻,趁機嘲諷了幾句。

“嗯?哦一般,一般。”

李峻笑著望了一眼李秀,謙虛地回著話。

繼而,他又轉頭問向門口處的裴瓔:“瓔兒,水沸了沒有?李護軍想是餓了,要是水沸了就煮上一些,讓李護軍先嚐一嘗。”

“快了,妹妹稍等一下啊,姐姐馬上就煮給你吃。”

裴瓔回應著,並略帶歉意地向廳中的李秀笑了笑。

“沒有的,我沒餓。姐姐,我不急的。”

李秀漲紅了臉急聲地辯解,同時又做出兇惡的神態威脅了李峻。

這兩日,李峻搞清楚了李秀不待見他的原因,他並不在意這些。

過去的李峻不是他,現在自己雖是李峻,但還是要有自己的活法。

對於李秀這個名字,李峻有些印象,但這個印象並非是來自於當下的朝代,而是在上一世的那個世界裡。

在那個世界裡,在他的家鄉曾有一座娘娘廟,其中供奉的便是代父守城的李秀娘娘。

兒時的他經常會和小夥伴們到那裡去玩,也常聽老人們說起那個令人敬仰的傳說。

正因為如此,上大學後的他曾查詢過關於李秀娘娘的史料,史書上關於李秀的記載並不多,僅是寥寥幾句。

然而,讓他記憶在心的是李秀代父守城時的年紀。據史書上記載,那時李秀的年紀應該是在十五歲左右。

十五歲的少女,在他看來僅僅是一個初中生,是一個見到兔子都要蹦起哇哇叫的女孩子。

但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竟然能披甲上陣殺敵於亂軍之中,這讓當時的他無法想象。

直到後來,有次到中亞某國執行特別任務,他在那裡知道了殺人真的與年紀無關。

一個簡單普通的孩子,會在對方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將藏在衣內的槍支擊發,或是投出致命的炸彈。

在那裡,殺人成了那些兒童的職業,也成為了他們的人生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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