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指望不上李義了,便只能靠他們自己自力更生,一個個地找吧。
雖然不得不說這真的是一個笨辦法,而且還是一個非常笨,非常笨的笨辦,可是卻也不得不說這其實還是一個最靠譜的辦法呢。
只是重案組的大家,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時間,將光明小區裡的所有的樓房全都爬了一個遍。
可是結果卻是讓人失望的。
他們居然沒有找到劉成的人頭。
於是眾人的目光便全都集中到了李義的身上。
李義也是懵了。
一看到所有的人全都盯著自己看,當下李義的嘴角一抽。
“那個,各位警察叔叔,你們聽我說,你們想啊,這殺人的罪我都認了,怎麼可能還會在一顆人頭上騙你們呢。”
“哪個重,哪個輕,我還是分得清楚的,我真的是沒有騙你們,你們不是也問了那兩個了嘛,他們肯定也說的是光明小區,因為我們三個人可是一起來的。”
“指不定是不是被風吹下來了。”
白鴿道:“不可能,我們問了小區的物業,他們每天都會對光明小區進行清掃的,他們並沒有發現過人頭。”
“而且小區裡其他人也沒有發現過人頭。”
“那……”李義想了想,又開口問道:“那你們說有沒有可能是這樣的,有人上了樓頂上,然後把人頭給順走了。”
嚴銘抬手照著這小子的腦袋上就拍了一下。
“你見過順人頭的?”
李義一縮脖子:“這個,沒見過,這個是真的沒有見過。”
而這小區裡,果然如李義他們據說的一樣,根本就沒有任何一個攝像頭。
所以劉成的屍體,可就尷尬了。
人頭丟了,右臂只餘下兩根手指頭。
重案組的人也特意去了李義他們三個人所交待出來的拋臂地方,好吧,那裡除了幾條流浪狗外,別說人的手臂了,就算是塊骨頭渣也沒有看到。
好吧,說不定那骨頭就被流浪狗給藏了。
畢竟藍可盈可是說了,狗吃肉這個是特性,不過以人的臂骨強度,除非是大型犬,還得是在正當壯年的時候,否則的話也做不到咬碎吃掉。
但是狗這種動物,有個非常好的習慣就是,吃不了的東西,就會叼到一個地方,挖坑埋了。
這如果是人埋的,咱做警察的可以把人逮起來好好地問問。
就算是他的嘴巴再怎麼嚴,也是能問出來點東西的。
可是現在埋骨的可是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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