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虎剛想應聲,就聽莘以墨又道:“既然如此,那你也別小姐小姐的叫了,叫我以墨就好了。”
“恩……”何小虎微微遲疑:“那行,我以後就叫你以墨姐了!”
莘以墨的臉微微僵硬,她才25歲不到好不好?何小虎怎麼看年紀也比她大吧?叫她姐?這是什麼節奏?
另一邊被兩人無視的穆旭堯終於發威:“要認親去外面,這裡是辦公室。”
這話成功打斷了莘以墨即將出口的話語,見到何小虎一副要彙報工作的樣子,莘以墨笑了笑,識趣的拿起手邊的包包道:
“我出去外面看看,你們聊。”
“不用,你在這裡就好”穆旭堯突然出聲阻止。
他自然明白莘以墨是在避諱,不過王昌這條線是她挖出來的,想來她也不可能是和王昌一夥的。如果她真是有目的來接近他,那麼放在眼皮子底下,比讓她去外面自由發揮要安全得多。
何小虎指著桌面上的資料:“這些事這幾天積壓下來要簽字的檔案,王興現在已經在審訊室,但是他嘴太嚴了什麼都不肯說,只一個勁說他沒幹,是冤枉的。”
“這老傢伙藏了這麼多年都沒露出馬腳,自然有一番本事,不要急,對付這種人要找準弱點,不然很難讓他開口。王昌那邊怎麼樣了?”穆旭堯很快的分析起來。
提起王昌,何小虎再次蹙眉:“王昌一口咬準王興什麼都不知道,所有事情都是他一個人乾的,跟王昌沒有任何關係。”
“倒是聰明。”穆旭堯危險的眯眸,修長的手指有韻律的點著。
何小虎知道頭兒這是在想事情,恭敬站在一旁沒有說話。
半晌,穆旭堯抬起頭:“去具體查查王昌和王興平日裡的關係如何,儘量挖挖看,他們之間有沒有什麼矛盾。他們身邊的人,一個也別放過,給我一個一個的查!”
“是”對於穆旭堯的命令,何小虎向來是無條件服從。
沙發上的莘以墨卻是微微一笑,但凡任何一起案子,警方要查出真相,無外乎三要素:人證、物證、口供。所謂的完美犯罪,通常情況下屬於零人證、零物證、零嫌疑人的口供。
王昌的事情已經過去數年之久,物證根本不可能再找到,販毒集團多是單線聯絡,人證這條也走不通。現在唯一能抓住的就是口供,但是霍晨只是‘聽說’王興也曾經參與販毒,並沒有切實的證據,所以沒有多大用處。
另一個自然就是王昌,對於這種事情,警察通常會對兩人分別進行問詢,有經驗的警察會各種套話,把兩人各自說的話匯總起來,看看是否有矛盾的地方。
而在有同夥的共同犯罪中,通常情況下,偽造的串供很容易被警察發現。而偽造的串供容易被警察發現,又分不同的情況:
第一種:嫌疑人各自的口供合併到一處,有邏輯漏洞,比如兩人回憶出來的事情發生的先後時間、順序不一樣。
但是王家父子不存在這種情況,他們只要咬死自己什麼都不知道,沒做過,這麼多年的事情了,警方根本沒有任何線索可挖,只能認栽。
第二種:也是莘以墨曾經在王昌霍晨身上用過一次的方法。
警方通常會告訴嫌疑人說同夥已經招了,此時,心理素質不好的犯罪者,往往就會心理瓦解,在警方的一番‘早點交代可以從寬處理’的開導下,很快露出了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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