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這兒,他又頓了頓,才接著說:“這也是我要告訴你們的第二點。結合屍體腐敗程序的異常,以及屍表處的蟲卵,我認為,死者並非是在遇害後立即被拋屍的,其中至少有兩到三天的時間間隔。
如果屍體死後即入海,則蠅類根本沒條件在屍表產卵,此為依據一;屍體在海中與其他環境的腐敗程序不同,這是依據二。
綜上,我認為屍體死亡時正在泡澡,且死後在浴缸裡浸泡了至少兩到三天屍檢,但不超過一週,已形成腐敗巨人觀後,才被拋屍人以棉被包裹,綁上槓鈴拋入大鏟灣中的。
屍體呼吸道均未見明顯窒息反應,也能證明屍體為死後入水,而非溺死。
對了,最後補充一點,死者胃內容物已有相當程度消化,呈食糜狀態,部分轉移向十二指腸,說明死者死亡於末次進餐後兩到三小時左右。
嗯,吃的不算豐盛,主要有米飯、上海青、燒鴨和叉燒,估計是雙拼燒臘快餐。”
祁淵抿了抿嘴,他晚上吃的也是燒鴨叉燒雙拼……
“嗯,”蘇平將這些線索暗暗記下,過了一會兒才問:“你說屍檢尚未完成,是哪些部分還沒做?”
“主要是毒理檢驗這塊,”老凃說:“結果還沒出來,我打算等會兒取些內臟器官做成切片,在鏡下觀察觀察。
受害者身上並無任何抵抗傷,腳腕、胸腹部及頸部的輕微約束傷也是死後形成的。這就很奇怪了,死者並未被束縛,又怎麼會引頸就戮?除非,她攝入了中樞神經抑制劑,或者自殺。”
他又看向祁淵,說:“在現場,小祁說的也有點道理。
創口上的拖刀痕和試切創,並不足以說明問題,可能是兇手刻意為之,亦或者兇手作案時心裡掙扎,未能完全下定決心,也有可能產生這類痕跡。
而做出自殺認定,需要相當謹慎,所以我打算先排除藥物作用導致受害者失去意識或抵抗力的可能。”
“我倒覺得,自殺的可能不小。”蘇平同樣看了祁淵一眼,接話說:“屍體在浴缸中浸泡了許久,就是證據之一。
正常說,受害人死後一兩天,就會開始散發濃烈的屍臭味,如果是他殺案的話,那會兒就該考慮拋屍了,而不是等到屍體演變為腐敗巨人觀。
我倒更傾向於認為,受害人死亡後一段時間,屍體才被人發現,進而被沉屍大海。也就是被發現的還比較早,否則恐怕還得上映一場現實版的少女於是自殺二十天。”
祁淵忍不住皺眉:“可……如果是自殺,發現受害者死亡的人,不應該是報警嗎?人又不是他殺的,為什麼要拋屍呢?”
“這點我也沒想明白。”蘇平緩緩搖頭:“只有個不太靠譜的,籠統的猜測——受害人自殺,或許與拋屍人有重要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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