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

第65章樂趣

王知縣還不死心,接著說道:“但是刀柄上的血手印的確是龐太師的,這一點不容置疑。”

卓然沒有回答,走到床邊,那菜刀已經放回了原位,他蹲下身,檢視了一下地上的血痕,對跟在旁邊的歐陽修說:“這一片明顯是摔倒之後地上的擦痕,說明龐太師的確是在這裡滑倒了。而且從地上的血腳印可以判斷,他當時是在床邊發現小蝶已經死了,轉身準備出門去叫人。”

“轉身過來時,地上的血太滑,把他摔倒往前撲倒的。因此他面前的衣服上才全都是血,而撲倒的時候,大人請看,剛好有一個人的手臂的長度。而這柄菜刀又剛好在撲倒之後手能夠得著的範圍,因此很可能是龐太師在摔倒之後,爬起來的過程中,手觸碰到了這把菜刀,慌亂之下他又扔掉了。但是今由於精神高度緊張,他根本忘記了這個細節。”

歐陽修頻頻點頭,王知縣在一旁看了,反覆琢磨剛才卓然的推斷。覺得這種可能性的確非常大,不由得臉色更是難看。既然已經破解了密室的秘密,接下來就要搜尋真正凶手作案的線索了。

卓然馬上取出了他的法寶,——指紋刷。

他先在門閂的門框和門外面的銅環上面都用指紋刷進行了刷取,提取到了幾枚指紋。接著卓然又提取了龐太師、龐夫人,以及丫鬟僕從,凡是有可能進入屋子的人的指紋進行比對,確認這屋子門的銅環和門閂上提取的幾枚指紋分別是龐太師自己的,死者小蝶的、龐夫人的,還有陸員外丫鬟的。指紋沒有具體指向,但是至少有了一個新的方向。

卓然把注意力放在了最為關鍵的那柄菜刀上,他馬上對菜刀的刀柄進行了檢驗。

由於刀柄基本上被那一枚血手印所覆蓋,所以在刀柄上沒有提取到其他指紋。卓然很謹慎的提取了這枚血手印,並跟龐太師的指紋進行比對,確定這一枚血手印的確是龐太師留下的。

卓然提取了刀上的血,跟死者的血型進行比對,發現血型相同,證明這柄刀的確是兇器。

卓然問道:“這柄菜刀是從哪來的?”

王知縣悻悻道:“當然是兇手帶來的唄,殺了人就丟到現場了,誰敢帶著一把帶血的刀到處亂跑?”

卓然道:“陸員外家的內宅有高牆與外界隔斷,外面又有守衛和馬步弓手巡邏,因此兇犯的確很可能是內宅裡的人。內宅的人中,一部分是龐太師的家人和隨行的挑夫、丫鬟婆子,另一部分人就是陸員外及家人。這兩撥人誰最有可能在身上帶一把菜刀?難道龐太師他們還會在路上做飯嗎?”

歐陽修搖頭道:“怎麼可能?從定州過來沿途都有人家,又不是荒山野嶺。再說,以太師的身份,更不可能沿途埋鍋造飯的。這柄菜刀不大可能是他們的,說不定是陸員外內宅廚房的,或者是兇手從廚房取了刀。”

卓然微笑點頭說:“我想的也是這樣,咱們到廚房去問問。”

說罷兩人拿著菜刀往廚房走去,王知縣忙跟在身後。到了廚房,廚房裡正在忙碌著做飯,見到兩位大老爺居然親自到廚房來了,慌的這些人趕緊一個個放下手裡的東西,垂手而立,大氣都不敢出。

卓然將手裡的菜刀拿了出來說道:“有人認識這柄刀嗎?”

胖廚子趕緊過來瞧了瞧,驚訝的說道:“哎呀,這不是我的刀嗎?前兩天不知道誰拿走了。我總共三柄刀,這一柄是專門拿來剁肉的,刀背很厚,這種刀用來剁大塊肉最省力。不過我那天把刀磨好,用水洗乾淨,放在刀架上之後我就走了,就是龐太師姨娘死了的頭一天晚上。——啊,不會是兇犯將我的刀偷去殺人了吧?”

那廚師發現刀上斑斑血跡,頓時嚇了一大跳,緊張的說道。

王知縣頓時好像發現了新大陸,驚喜的指著胖廚師說:“一定是你這傢伙拿著刀子進屋殺人,是也不是?”

那廚子嚇得噗通一聲跪在地上說道:“小人不敢,小的怎麼可能去殺龐太師的愛妾呢?”

洗菜的廚娘嘟囔了道:“那天龐太師的愛妾跳舞,反彈琵琶,好多人都去看。我還見到你的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恨不得要把人家衣服撕掉似的。”

這下子更給了王知縣希望,馬上如獲至寶,連連點頭,對那胖廚子說:“好好好,有這證詞那就鐵證如山了。你這狗賊還不如實交代?你肯定是貪慕龐太師的愛妾的美色,手持菜刀潛入,企圖逼奸,結果逼奸不遂,將她砍死?還不從實招來。”

胖廚子嚇得咚咚磕頭說道:“沒有啊,小的真的沒有,那晚上小的收拾完就回去睡了。有我婆娘作證,她那一晚上都跟我在一起。”

“那你也可以趁著你婆姨睡著了出來作案,完了之後再回去呼呼大睡,還不是一樣。”

“真的沒有這回事呀,求老爺明察。”

卓然擺擺手說:“行了王大人,這人不是他殺的,你沒必要嚇唬他。”

王知縣很是不服氣,卻又不敢在歐陽修面前跟卓然對著幹,只是悻悻的說道:“都有人證明是他垂涎龐太師的美妾,而且這兇器又是他的,這……”

卓然抱著肩膀冷冷瞧著他,不說話。王知縣趕緊閉嘴,神情頗為悻悻的。

卓然道:“他有不在場證人,沒有否定這個證據之前,沒有理由懷疑他。”

卓然道:“這把刀具體什麼時候丟的?”

廚師說道:“第二天早上我準備做飯的時候就發現少了一把刀,我還問他們了,都說沒看見。那天晚上最後一個走的是負責打掃衛生的廚娘,就是她。”

廚子指了指站在屋角的一箇中年女子,那女子惶恐的衝著卓然笑了笑,哈著腰,手足無措的樣子。

卓然招手把這婦人叫到了屋外一個僻靜所在,確定裡面的人聽不到,這才問她:“你走的時候刀子還在嗎?”

“應該在的吧,因為他磨好刀,把刀用水洗乾淨,放在刀架上就走了。我大概一頓飯工夫就掃完了,然後就拉上門走了。”

“廚房門是關上的嗎?有沒有上鎖?”

婦人搖了搖頭說:“廚房從來沒有鎖過,因為老爺太太,少爺小姐還有小少爺指不定什麼時候就要做吃的。而且這是內宅,外人根本進不來的,也沒必要鎖。”

卓然又問道:“第二天,就是龐太師的姨娘被人砍死的第二天上午,誰是第一個來廚房的?”

婦人又說:“是我,我一般都是第一個先來的,然後要把水缸的水挑滿,劈柴生火燒水,差不多水燒好的時候他們就陸續來準備早飯了。”

“你來的時候廚房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跟你離開的時候相比。”

那婦人想了想說道:“我沒有注意,回來就直接去挑水去了……等等,好像房門是半開著的,沒關好,我記得我頭天晚上是把房門拉好了的,每天都是這樣,免得有老鼠進去,而且不僅拉上,還要扣到半扣上的,只是沒上鎖。可是我記得那天我來的時候,房門是半開著的,我當時還有些奇怪,難道是晚上有人進來找東西吃嗎?”

“如果是內宅的老爺太太他們要吃宵夜的話,肯定會叫我我要起來生火的,因為爐灶生火都是我負責。我想可能是誰晚上肚子餓了,進來找些剩菜剩飯吃吧,所以我就沒管。進來之後我倒沒有注意有沒有什麼變化,我就直接挑水去了。”

“菜刀丟了的事還是後來我聽廚子說的,他說他丟了一把菜刀,問誰拿走了?都說沒見到。他的刀子一般不會有人動的,因為是專門用來做菜的,要求很快。他連磨刀都是自己親自磨,都不讓別人碰的。平素裡廚房別的事情要用刀,都是用各自的刀子,沒有用他的那些刀。找了幾天都沒找到,覺得很奇怪,他還說那把刀切肉很順手,沒那把刀他總覺著很不方便。”

卓然對歐陽修說:“我們去殮房看看屍體吧。”

屍體還放在衙門殮房裡頭,只是這天氣太過炎熱,已經有些臭了。龐太師提了兩次讓他們儘快破案,他要為小妾風光大葬,以寄託他的哀思。

卓然說道:“等一會兒我看過之後,他便可以把屍體拿回去安葬了。”

卓然心想,以自己的法醫水平,經過周密的屍體檢驗之後,所有需要屍體解剖能夠了解的線索都應該瞭解完畢,也就沒有必要再留下來了。

歐陽修他們一行人來到了衙門殮房,這裡的殮房跟武德縣的差不多,沒有別的屍體停放,只有一口上好的金絲楠木棺材,這是龐太師花重金買的,用來裝小妾的遺體的。為了保證屍體沒有那麼快腐爛,所以屍體是用一塊雪白的裹屍布裹了之後,放在一口裝滿石灰的匣子裡頭,然後再把匣子整個放在一個水池裡的。

卓然見到這個裝置覺得很是新奇,這倒是保護屍體一個很好的辦法,在沒有冰的情況下,水的降溫作用肯定比在暴露的空氣中要好得多,而石灰可以吸溼,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屍體腐敗。

卓然吩咐仵作將屍體從水箱中抬了出來,放在了長桌子上。小心地開啟了裹屍布,屍體依舊穿著那天晚上的那身衣服,不過屍體已經高度腐敗,呈現出可怕的腐敗巨人觀。肌膚上佈滿了綠色的腐敗靜脈網,散發出一陣陣惡臭。肥胖變形的頭顱和已經開始脫落的頭髮,已經看不出半點生前嬌媚的形象了。

每當這時候,卓然就會感慨,生命其實是很脆弱的,在它還存在的時候,光鮮亮麗,活潑動人,說不出的千嬌百媚。而一旦死亡,幾個時辰之內就會變成另外一副模樣。再隔上幾天,便會變得醜陋不堪。難道這就是佛家所說的色即是空嗎?

王知縣聞到屍臭立馬捂住鼻子退出老遠,不敢靠前,而歐陽修雖然靠到了近前,卻還是忍不住用袖袍捂住了鼻子。卓然卻若無其事,把衣袖捲了起來,然後解開了死者的衣服,他要詳細檢查體表。

體表脖頸的傷口很深,幾乎一刀切到了脊椎處,大半個脖頸都被砍斷了,難怪血流了那麼多。而且從斷口的情況來看是隻有一刀,一刀便能將人的脖頸大半砍斷,看來這人應該力氣很大,說不定是有武功的。

卓然湊下去檢查她的脖頸,他想看看有沒有機械性窒息的痕跡,比如掐脖子或者勒痕之類的。他仔細搜尋了脖頸上,除了那一刀外沒有找到明顯的外傷,也沒有皮下出血之類的痕跡。

卓然搖搖頭,正準備抬起身,忽然,他疑了一聲,因為他發現,死者因為腫脹而翻開的厚厚的嘴唇露出來的牙齒縫隙似乎有什麼東西。

卓然趕緊讓郭帥拿來了箱子,取出自己的鹿皮手套,這是他這之前定做的。專門用來在解剖屍體時用的,免得自己的雙手沾上屍臭之後好多天都洗不掉。

戴好手套,他用手掐住了死者腮幫子,小心的掰開了死者的嘴,立刻從嘴裡冒出一股惡臭,直衝口鼻,連卓然都覺得眼前一暈。趕緊屏住呼吸仔細觀瞧,只見這口口腔內有一小節小樹枝。他便將那小樹枝小心翼翼的從死者的嘴裡取了出來。

注意觀察後發現,這小樹枝靠裡的一段有明顯咬痕。

卓然將那小樹枝取出來之後翻來覆去的觀看,歐陽修也湊上來觀瞧,問道:“這小樹枝樹枝看著好像是有人嚼過的,怎麼?這小妾喜歡嘴裡叼個毛草嗎。”

卓然微微搖頭說:“這個樹枝應該不是小妾她自己叼在嘴裡的,而是被塞到嘴裡的。因為被嚼的這一頭是在她的口外面,沒有嚼的這一頭在嘴裡面。——但凡喜歡嚼草根之類的東西的人不可能會翻來覆去嚼的,因為另外一頭是用手拿的,下意識會覺得比較髒,所以只會嚼一頭,然後丟掉。同時,死者被殺的時候正在熟睡,接著被砍死在床上。而死者睡覺的時候不會咬著樹枝的。所以,這小樹枝不是她咬的,而是別人放進她嘴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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