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為在他叮囑之後,舅舅們會懂得分寸,但他顯然低估了原始人的狂野。
二舅調轉石矛,儼然身經百戰的特戰隊員,迅捷地衝出灌木叢,林鬱猛地扭頭,還沒來得及發出驚叫,一根木棒便給予她迎頭痛擊。
這一切發生在電光石火間,等張天追趕上二舅的腳步,林鬱已經匍匐在地,不省人事。
二舅探了探她的鼻息,衝張天咧嘴笑道:“她沒死。”
張天不想理他,伸手到林鬱的衣兜裡摸索,摸出來一部電量耗盡的手機、一支圓珠筆和一個便攜的線圈本,以及一塊純白無暇的石頭。
“這是什麼?”
梟撿起手機,這玩意兒比手掌略大,不像是石塊,一面白一面黑,白的那面畫了個果子,但缺了一塊,像是被人咬了一口。
他曲起指關節在黑的那面敲了敲,發出清脆的聲響,很像河水結冰後敲擊冰面的聲音。
大舅對野人的腳更感興趣,黑不溜秋的,像是八百年沒洗過腳,竟也不臭,趴下來仔細觀察,腳底板上果然刻著條紋和花朵,河邊的足印正是她留下的。
奇怪的是,這個野人沒有腳趾!
原來是個怪胎,怪不得會被逐出部落。他心裡做出判斷。
二舅進營地裡看了看,啥也沒有,不免有些失望,見她全身上下似乎就衣服有點價值,雖然不如獸皮厚實,但強過樹葉,也算是戰利品了。
正想扒野人的衣服,卻見張天拿出麻繩,又找來一根粗壯的木頭,用綁野獸的方式將野人同木頭綁在一起。
二舅詫異道:“你做什麼?”
“捆綁,把她帶回去。”
“她可是野人!”
不僅二舅,大舅也驚呆了,把來歷不明的野人帶回洞穴,這不是引狼入室嗎?
梟想起阿媽說過的話:“阿媽說過,只有被部落趕出來的人才會獨自行動,這些野人比野獸更加危險,有些甚至會吃人!”
他們的顧慮不無道理,憐憫和慈悲只適用於同一個部落的族人,在這片原始山林裡,不懷好意的兩腳獸遠比野獸的威脅大,何況現在正是食物緊缺的時候,多一個人多一張嘴,於情於理都不該把野人帶回去。
如果張天不知道林鬱的來歷,肯定會毫不猶豫地棄之不顧,既然碰到了,就沒辦法置之不理。況且這件事有點離奇,林鬱和他的遊戲八竿子打不著,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宣稱是天空和祖先的指引,倒是可以無視民意強行帶她回去,不過這樣做勢必會令許多人心生懷疑和不滿。
他想了想說:“你們難道在害怕一個女人?”
“我可沒有害怕!”大舅為自己辯解,“她不是普通的女人,你們看,她沒有腳趾!”
他指著林鬱腳上的黑色帆布鞋,二舅和梟同時變了臉色,真是可怕,怎麼會有人的腳長成這樣!
張天熟練地脫掉帆布鞋:“這叫鞋子。”
接著又脫掉白色的長襪:“這叫襪子。”
最後指著裸露在外的腳丫說:“這才是腳,你們仔細看看,和你們的腳有任何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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