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寧紅則突然消失,整個村子裡面的人都知道。
那戶人家怎麼也沒有想到,當初他們埋下的人,竟然是活著的,甚至還考中了舉人。
這戶人家又驚又怕,被縣令一喝,便將當年的事情一五一十都給說了出來。
當然,他們還再三強調了他們並不知道寧紅則還活著。
若是知道這個是活人,給他們一百個膽子都不敢做出這種事情來。
寧紅則倒是相信他們所說的話。
將他們喊來也不過是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
這幾年下來,寧紅則變化挺大的,少年的身子結實了,個子也長高了,五官也越發深刻了。
至於將寧糯糯賣到花樓的事情,寧紅則並沒有說出來。
就算說出來,也不過是有礙糯糯的名節,對於寧家大伯來說,卻是不痛不癢的。
村子裡面多的是生活過不下去的人,將自己家的閨女給賣了的事情。
所以,寧紅則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要將這件事情說出來。
他只要抓著他們殺人的事情就成了。
雖然殺人未遂,但是看著他的舉人身份,想來也不會讓寧大伯好過就是了。
果真,最後判了寧家大伯流放三千里,寧劉氏徒刑三年。
三千里乃是苦寒之地,也不知道就寧大伯這身子,能夠撐得住多少年。
狀紙有兩份。
第一份狀告寧家大伯草菅人命。
第二份,則是狀告陽城舉人柳仕搶佔民女,強搶他人產業。
狀紙一出,在衙門口觀望的人頓時譁然。
他們之中,不是沒有被柳仕欺負過的人,只是柳仕乃是舉人,他們哪裡有對抗的本事,如今,寧紅則開了先例。
門外那些人面面相覷,正在猶豫著是否也跟著告狀,就看到寧紅則回頭衝著他們笑了笑。
勇氣頓時盈上了心頭。
一個接著一個地在門口敲響了鳴冤鼓。
“大人,草民也要狀告柳仕,他搶走了我們家的書肆。”
“大人,大人,求大人為我們做主啊,柳仕佔了我家的八畝良田。”
一聲比一聲高亢的喊冤聲,讓縣令頓覺頭疼不已。
“肅靜,公堂之上不得喧譁,民告官,按照大晉律法,要先挨二十下板子。”
縣令狠狠地敲了一下驚堂木,公堂上瞬間安靜了。
門外那些人,瞬間閉上了嘴巴,不敢再出聲。
寧紅則嘆了口氣。
民告官,還需先挨板子,便是這一點,就讓很多百姓不敢輕易將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寧舉人,你可有證據?若是沒有證據,可不能夠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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