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他哥哥

第47章 想要爬床的丫鬟26

當初寧紅則突然消失,整個村子裡面的人都知道。

那戶人家怎麼也沒有想到,當初他們埋下的人,竟然是活著的,甚至還考中了舉人。

這戶人家又驚又怕,被縣令一喝,便將當年的事情一五一十都給說了出來。

當然,他們還再三強調了他們並不知道寧紅則還活著。

若是知道這個是活人,給他們一百個膽子都不敢做出這種事情來。

寧紅則倒是相信他們所說的話。

將他們喊來也不過是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

這幾年下來,寧紅則變化挺大的,少年的身子結實了,個子也長高了,五官也越發深刻了。

至於將寧糯糯賣到花樓的事情,寧紅則並沒有說出來。

就算說出來,也不過是有礙糯糯的名節,對於寧家大伯來說,卻是不痛不癢的。

村子裡面多的是生活過不下去的人,將自己家的閨女給賣了的事情。

所以,寧紅則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要將這件事情說出來。

他只要抓著他們殺人的事情就成了。

雖然殺人未遂,但是看著他的舉人身份,想來也不會讓寧大伯好過就是了。

果真,最後判了寧家大伯流放三千里,寧劉氏徒刑三年。

三千里乃是苦寒之地,也不知道就寧大伯這身子,能夠撐得住多少年。

狀紙有兩份。

第一份狀告寧家大伯草菅人命。

第二份,則是狀告陽城舉人柳仕搶佔民女,強搶他人產業。

狀紙一出,在衙門口觀望的人頓時譁然。

他們之中,不是沒有被柳仕欺負過的人,只是柳仕乃是舉人,他們哪裡有對抗的本事,如今,寧紅則開了先例。

門外那些人面面相覷,正在猶豫著是否也跟著告狀,就看到寧紅則回頭衝著他們笑了笑。

勇氣頓時盈上了心頭。

一個接著一個地在門口敲響了鳴冤鼓。

“大人,草民也要狀告柳仕,他搶走了我們家的書肆。”

“大人,大人,求大人為我們做主啊,柳仕佔了我家的八畝良田。”

一聲比一聲高亢的喊冤聲,讓縣令頓覺頭疼不已。

“肅靜,公堂之上不得喧譁,民告官,按照大晉律法,要先挨二十下板子。”

縣令狠狠地敲了一下驚堂木,公堂上瞬間安靜了。

門外那些人,瞬間閉上了嘴巴,不敢再出聲。

寧紅則嘆了口氣。

民告官,還需先挨板子,便是這一點,就讓很多百姓不敢輕易將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寧舉人,你可有證據?若是沒有證據,可不能夠胡說八道。”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