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可見“自由”對人的重要性,而監獄這兩個字,它限定了人性中最最期盼的本能。
也可見無論在哪個年代,人千萬別犯罪,那地兒不是人呆的地方!要不然有沒有文化的老百姓咋都明白一個道理呢,蹲大獄、蹲大獄,不死也得扒層皮!
那個特殊的“圈地”,它是八十年代也好,後世新時代也罷,後世看守所認了多花錢還能有個區別,但監獄、根本沒有“人滿為患”這四個字。
起訴判決一下,有罪的直接往裡面扔,和被告所在地有關係,跟哪個監獄人多人少沒關係。
而畢小叔畢鐵林和一米六五身高的兄弟吳玉喜,結識一場就緣於剛進監獄那一段。
他二十三歲剛入獄,一進去放眼望去,一個明明十來個人的鋪位間裡,居然蹲著三十多人,看那樣,還得往裡面塞!
怎麼睡覺?立著!
每個人都得側著身體立起來,你的前胸貼著別人的後背,就為這,趁著獄警不注意,三十多人經常幹架,每個間裡都有“老大”。
老大是能平躺的,自然就會有人一宿一宿不能睡覺,連側立著都沒有地方。
二十三歲的畢鐵林,年輕氣盛捱打了三五次,他又不是真暴力犯罪進去的人,自然沒有那虎虎氣氣不要命的心勁兒,一股被欺負的火氣、外加憋氣,在進去半個多月的時間裡就病倒了。
即使這樣,他還是被“欺生”的獄友們給欺負到得一宿一宿坐著,不能睡覺。
那時,小個子的吳玉喜站了出來,他把他的地方讓給了畢鐵林休息,他代替畢小叔一宿一宿打更。
就這份交情,沒進去的人根本不懂,說是“過命交情”,一點兒也不為過!
為啥呢?一個好好的人,如果你進監獄之前只是腿上有個關節炎,等你從那地兒再放出來時,腿是瘸的,這屬於最普遍的現象。
而當時畢鐵林高燒不退、胸悶氣短,半死的狀態下,如果再不能好好休息,他估計都熬不過一年,直接死裡面的可能性很大。
是吳玉喜伸了一把手,定時定量的黑窩窩頭、湯上一點油腥都沒有,本來就只能吃個半飽,他卻省下來一半,都給了畢鐵林,替他不睡覺,等畢鐵林清醒點兒了,還時不時的開導!
等到畢鐵林認了命,身體也慢慢痊癒了,聽著吳玉喜的入獄原因,久久沉默,之後他就和吳玉喜稱兄道弟了。
吳玉喜進監獄的原因,真算是現實社會中的一個悲劇縮影。他是因為有人欺負他奶奶,生氣時,揮了鍬頭失了手,給人腦袋開了瓢致重傷。
而事出有因就是因為小盲流子在路邊兒把老太太踹到口吐白沫,還不是因為老太太得罪了他們!
老太太只是趴在國營飯店的窗戶前,等著他們吃完,想收羅點兒剩菜剩飯,給家裡的孫子吳玉喜解解饞。
那幾個小盲流子認為老太太影響了他們的食慾、膈應到他們了,喝多了,出門就對老太太拳打腳踢。
……
畢鐵林是受了冤枉,背上了“強jian”罪名,吳玉喜是被逼無奈、保護奶奶,兩個人在監獄裡互相扶持,當畢鐵林被轉獄到大西北,他們相約,出去的那天,從此是親兄弟!
昆明到西雙版納的客車上,吳玉喜感嘆道:“我咋感覺咱倆分開這幾年,你變的可有本事了呢?我老哥一個,以後就跟著你幹,幹一輩子,我命裡遇到你,有滋味兒了!趕明兒再娶個娘們,這輩子除了對我奶奶愧疚,也算行了!”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