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秦香蘭的話,那警察挑了挑眉。
他們已經調查了現場,從現場的痕跡來看,幾乎是一面倒的情況。
眼前這幫人的武力值遠遠高於李蘭蘭和孫武。
李蘭蘭和孫武幾乎是在完全沒有反抗的情況下被人給打成了那般悽慘的模樣的。
要說是孫武和李蘭蘭搶劫眼前的這群人,除非他們兩個的腦袋讓驢給踢了。
才會自不量力地搶劫人家。
可,若是說陳向陽等人才是搶劫的人,他們為什麼不將人打倒之後趕緊搶錢,反而要繼續毆打李蘭蘭和孫武呢?
而這也是他懷疑李蘭蘭口供的真實性的原因。
根據李蘭蘭的口供,事情的真相是她和孫武經過那個衚衕口,忽然遭遇錢宏剛吃到搶劫。
他們二人奮力反抗,打倒了錢宏剛,準備逃跑的時候,秦香蘭與陳向陽等人忽然出現,將二人打倒在地,企圖搶劫。
可是根據他們的勘察,現場根本就沒有激烈反抗的痕跡。
而且,陳向陽那幫人若真的要搶劫他們,為什麼又主動報警?
只是可惜,他們沒有找到案件的當事人。
所以,雙方的說法,他們都不能完全相信。
可若是有關鍵性證據,那又不一樣了。
這麼想著,那警察看著秦香蘭,點了點頭。
“哦?你有什麼證據?”
秦香蘭伸手指了指警察手裡拿著的記錄本和筆,“警察同志,能不能把筆借給我用一下?”
這個行為是不怎麼符合規定的,但是那警察還是將手裡的筆遞給了秦香蘭,又抽了一張紙給她。
他實在是太好奇了,這個老太太到底有什麼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秦香蘭接過筆,沒有絲毫的猶豫,提筆就開始寫。
一時之間,誰都沒有說話。
現場除了呼吸聲,就只剩下筆尖劃過紙張時發出的“刷刷聲”。
差不多五分鐘過去了,秦香蘭才停下手,將幾乎寫滿了的紙還給了那警察。
看著手裡紙張上密密麻麻的數字,那警察更懵了。
“這,是什麼?”
一張紙的數字?
這算什麼證據?
秦香蘭捏著自己的手指頭,笑眯眯地回了一句。
“警察同志,李蘭蘭說我們搶劫,那我們搶劫的應該是她身上的那二百塊錢吧?
其實那是我的錢,只是被她和孫武從我兒子那兒搶走了。
哦,那個被你們送進了醫院的傷者就是我兒子。
這些數字,就是那些錢上的編碼。
你可以去對一對,驗證一下。”
聽著秦香蘭的話,那警察看向她的眼神逐漸變得古怪起來。
如果這老太太說的是真的,那就足夠證明,那二百塊錢是她的,並非李蘭蘭的。
而原本屬於秦香蘭的錢卻在李蘭蘭的身上,也就證明,李蘭蘭才是搶錢的那個人。
可是,誰家好人沒事兒還記錢上的編號啊?
還記了這麼多張!
再說這麼多的數字,她到底是咋記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