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華探長死了,我是港警一哥!

第45章 插針買命(求月票)

張錦榮口服心服:“肯定信他們。”

林天盛到“所以,我們辦案的路數,一定要勝過他們。”

陳安全蹙起眉頭:“大佬,循規蹈矩,合法守法怎麼玩。出來混,能拔槍不用棍,不能自縛手腳呀。”

林天盛冷笑:“黑白不兩立,但我們的白,不是合法,是合理。理不是鬼佬定的,而在人心中。”

“手段可以過線,行刑,買料,金錢開道,都冇問題。但事件曝光,得叫大眾都覺得情有可原,理解我們。而不是同那群學歷高,講洋文的精英們學,伺候好洋人,把他們的事曝光,一定人人喊打”

“打個比方,為了破案,你把罪犯刑訊逼供,最後救了人。市民不聯名請願,也會心裡同情你。我們五個中,誰出點事,誰被抓了,勢力都還在。因為有最基層的市民,警員的同情。”

“但要是和社團勾結,給人黑白勾結,助紂為虐的印象。我們依舊是隻狗,鬼佬想殺就殺,同以前的樂哥冇分別,同現在的李sir冇分別!”

軍警機構,執法第一,往往是“法”的代表,而不是“情理”的代表。但港島是緻密度,法由外人來定,大大不受底層人認可。身為華人,想抓住最強的力量,著手點便不是“法”,而是同胞利益,港島利益所表現的“華夏法理”,“中華道德”

當年,樂哥脫穎而出,成為最強的總華探長,行事風格也頗有此意。所以,才逼得鬼佬不得不下硬刀子,否則警隊就有可能在民眾支援下獨走。

即使鬼佬在下刀子的時候,還開放經濟,大肆提拔華人政要,以“餵飽狗糧”,都鬧出幾萬人出街的大遊行,可見這條政治信仰的威力。

林天盛以前是軍人,不是政治家,但在港島的社會氛圍下,不可能感知不到。身為國人,為造聲勢,為成事業,心甘情願撿起這股力,化作旗幟,搖旗吶喊,舉旗衝鋒。

鍾智慧心中感嘆,三年水塘,叫大佬有了政治上的成熟,出聲道:“我支援盛哥,超市貨架賣泡麵,還分杯麵,板面。逛馬欄,我都要嫖最紅的,幹事業,我也要幹最潮的,怎可流俗。”

鄧耕耘將喝淨的可樂罐揉碎,抱怨道:“大佬,你講什麼,我得頭皮癢。能不能點份豬腳飯做宵夜,邊吃邊聊?”

陳安全暼向牆上掛鐘,不忿道:“一個鐘前剛吃的吞雲面,又宵夜,食懵你呀。”

“嚴東葵是白紙扇,管堂口賬目,做師爺的,不管具體事務,但暫時代為管理毅字堆。師傅仔打理夜場,和軍火無關。”

“目光還得放在大撈家身上,他手下的刀仔東好賭,經常過海去濠江。插不進針,有沒有辦法抽條線出來,從他身上下手?”林天盛問道:“收買他!”

鍾智慧頷首:“值得一試,搞不定,可以再想辦法。”

張錦榮面露驚容,詫異道:“收買他得多少錢,誰來出!”

刑事情報科的合法經費,絕對不夠收買一個做軍火生意的骨幹,自掏腰包的話,四人誰也出不起。

“誰說要花錢收買,用他的命,來收買他!”林天盛嘴角勾起一絲獰笑:“他不繫喜歡去濠江賭嗎,不順我們的意,叫他乾脆永遠沉入濠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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