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攻的槍手槍聲一停,還聽到明顯是換彈匣的聲音,託尼·史塔克就像是戰神附體一樣,從櫥櫃的一側就鑽了出去。同時單手持槍,朝進入別墅的槍手連連射擊。
雖然很想繼續裝死,但人家頂著主角級超級英雄的氣運就衝出去了,亨利哪還能繼續躲著。
一同出生入死過的人情也是人情,平常時要讓這種等級的人物欠人情,機會可不是那麼好遇到的。
再說要是託尼在這裡葛屁了,誰知道老史塔克會不會炸毛,把今天別墅裡的相關人士全部清理掉?
那些有錢有勢的或許還能給自己買條命;自己這種沒權沒勢的,就只能靠超能力亡命天涯了。
權衡利弊的時間只耗費了一瞬,亨利就在託尼衝出去的同時,從櫥櫃後站起身!
每當史塔克家的少爺開一槍,亨利就看託尼的槍口彈道能不能打中人。能打中就挑沒被瞄準的人打,不能打中就補槍。
這聽起來很魔幻,但以氪星人的神經反應速度與思考速度來說,這種事情是輕而易舉的。
亨利的身體就像有個調節器一樣,當他的注意力愈集中,反應速度就愈快速。自己不但可以思考更多事情,更能在這種領域下正常活動……‘相對’而言。
在外人眼中,亨利就像是進入某種神速領域;而在他自己眼裡,則是世界近乎靜止了下來。
先前在兼差做特技或動作演員的時候,這樣的能力讓他安全地做出了很多旁人眼中高難度的動作。所以這並不是臨陣磨槍的行動。
如今要靠這個能力開槍打人,彈無虛發是最基本的;別人想打中他,那是不可能發生的,再會瞄的神槍手都一樣。
其實要靠超級速度,一拳打爆一顆腦袋,然後身體硬扛子彈,亨利也不是做不到。但他可不想曝光自己的超級能力,靠反應速度作弊,已經是立於不敗之地了。
都說做人要低調,亨利當然不可能也不需要對這些沒有威脅性的普通人,使用自己的全套超級能力。而要不曝光自己的超級反應速度,當然全靠演技。
這可是大超真傳呀。超人跟克拉克·肯特之間的差別,可不是戰衣與一副眼鏡而已。
記者克拉克·肯特的人設中有一項是笨拙。同時認識超人和克拉克·肯特的人,大多很難想象那個笨手笨腳的記者,穿上戰衣之後就成為人間之神的超人。
要是大超的人間體不當記者當演員的話,那也是影帝級別的。關於這一點,亨利可是深有體悟啊。
換到當下實際的表現上,就是託尼·史塔克每開一槍,亨利才慢吞吞地跟著開一槍或兩槍。然後還故意打空自己手中的槍,這才聯合著託尼把別墅正門進來的槍手全部打倒。
儘管沒有槍槍致命,但兩人兩把手槍,就撂倒六個敵人的戰績在普通人的觀念裡,也算是超常發揮了。
託尼·史塔克似乎以為敵人全是自己打倒的,一槍一個,所以示威般朝著亨利的方向看了一眼。
平心而論,史塔克少爺的手槍命中率已經相當高了。十公尺左右的距離,六中四,兩槍是致命傷,所以還是有驕傲的資格。
亨利拿著槍套彈開,子彈已經打完的空槍,給了這位驕傲的小少爺一個表情。然後就上前檢查倒地槍手的狀況。
倒沒有一個個補槍,做到這麼徹底。但至少也要將他們繳械,避免被人詐屍在背後開槍。亨利還抓起一支短槍折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