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我可是王路飛呀

第756章 法律

“大地…”柯妮絲雙手交叉的按在肩膀旁邊,然後向著巨像鞠躬。

愛莎也和柯妮絲做著一模一樣的動作。

這份相同的信仰讓她們相視一笑。

“這個動作,大熊也做喲。”烏塔趴在路飛背上,舔舔咬過的牙印,然後將目光看向那處高臺說。

“巴卡尼亞族禱告的動作也是這樣!”

夢境裡,小波妮學著大熊的樣子,笨拙的禱告著。

“大概是月人派系的統一禱告姿勢吧。”羅賓說道。

“依靠著海流,很多東西會從地上衝上空島,這個被我們視為是大地之神的象徵,天使島的中心也儲存著這種雕像。”柯妮絲向眾人講的說。

而愛莎已經跑到了冰面上。

“大地之神絕不會動搖,雨之神平息戰爭,森林之神寄託先祖之靈……”

愛莎歡快的踏在冰面上,靠近了祭壇的臺階。她的步伐一下子讓湖面的薄冰支離破碎,然後愛莎急忙加速了步伐,連滾帶爬的靠著臺階休息。

“嚇死我了!”

“小心一點!”貝爾梅爾在船上擔憂的看著這個小鬼。

“比娜美小時候還讓人擔憂!”

“貝爾梅爾!!”娜美沒想到這都能說到她。

“沒有海洋之神嗎?”路飛隨口問道。

靠海文明的信仰體系中不祭祀海神是比較奇怪的,還是說雨神取代了海洋神的地位……

“沒有喔……”愛莎從懷裡掏出貝殼,順著陡峭的臺階跑到了九米的高臺上,點燃了旁邊兩個用長矛和盾牌相互交叉組成的火臺。

伴隨著火焰緩緩升起,那盾牌上的勾玉圖案也似乎清晰可見了些。

一行古代文字一同被火焰照耀。

“那上面寫著什麼?”路飛好奇問向羅賓。

“向太古時代神明們的讚美用詞。”

眾人都對這個不感興趣,路飛往湖泊裡丟下一塊水貝,準備採集一下這處湖泊。

只見水貝丟進湖水裡後,四面八方的水流便受到了什麼牽引,開始化作漩渦向下流動,最後形成了一個空腔,湖泊的中心,出現了一個填不滿的小洞。

小洞持續了一會兒,便吸到了上限,湖水也逐漸恢復了平靜。

路飛伸手一吸,便將湖底的水貝重新拉了上來。

“好神奇,這麼小的貝殼!”貝爾梅爾有些驚歎的看著路飛手上的水貝。

這裡的一切都讓她感到不可思議。

強度遠超一切物質,擊穿大地的巨型豆蔓,能將各種各樣東西儲存在貝殼裡面的古怪科學……

“這個應該是這裡最大的發現吧。”路飛把玩著手上的水貝。

他對準了遠處的巨樹,稍稍按動按鈕,便有一股強大的高壓水流直接噴射出去,撞在百米外的樹幹上。

空中人和山迪亞人便是用這個來進行滅火工作。

莫奈和baby-5又撿了一些樹枝和綠葉到船上,路飛看甲板上的物資堆積的差不多了,便滿意的點點頭,“再順路去天使島逛一圈正好回去。”

“路飛好像都沒做些什麼!”

烏塔看了看,好像只有莫奈和baby-5在後面工作。

“因為這些蟲子看起來有點噁心。”

路飛坐在地上,低頭看那些被雪凍僵了的昆蟲類。

“於是讓莫奈來收集了。”

“好懶!”

“我可是國王,讓下屬分擔有什麼?”路飛理直氣壯的說。

“啊對,路飛現在變成國王了!國王大人~”諾琪高後知後覺的向路飛道喜。

“一夜變成國王,總有點不習慣……”貝爾梅爾奇怪的說。

“是啊,完全沒有一點實質感……”其餘的女孩子們紛紛點頭。

“雖然你們沒有實質感,但是我現在可是很忙的,才處理好了城市規劃,明天還要重新建設法律……你們說貨幣單位要不要直接改成貝利呢?還是繼續使用艾斯古幣……”

路飛雙手抱胸,環視一圈,打算找個人來發號施令,給她們一點國王權力看看。

愛莎這就一個小孩子,娜美的話應該會配合自己,但是貝爾梅爾在還是算了……很好,先欺負達斯琪和孔雀!

“達斯琪,給我打一杯咖啡!”

路飛打了一個響指命令道。

“哦…是!”

達斯琪從懷裡摸出幾袋速溶的貝加咖啡,然後去找水沖泡。

“路飛…還要建設法律嗎?”正欣賞著沿途風景的薇薇豎起耳朵,瞪大眼睛看向他。

“好厲害,這樣真的是成為國王了!”

娜美震驚。

世界上最大,最不講道理的權力,除了拳頭之外就是法律。

法律是大義的化身,不論多離譜的法律,一旦制定,臣民就只能遵守。

反抗法律就會變成違法犯罪的事情,到時候就只有變成海賊這一條路可以走。

又或者待在島上,試圖對抗國王,獲取反抗軍的稱呼,這樣一來,也不會引起海軍的注意。

海軍比國王軍強一百倍,但是他們只管打海賊以及打革命軍。

其他的事情一律不管。

加盟國的國王們可以命令海軍辦事,但需要向世界政府支付一定的金額。

一般情況而言,國王擁有自己的領地自治權,但不能違反世界政府制定的法律。

而海軍也在一般情況下,只維護世界政府的法律,但一般不會同國王法律起衝突。

當路飛談及制定法律的話題時,她們才意識到:

路飛是一位王了。

“要制定法律嗎?”烏塔覺得這件事還挺有趣的,開始在一邊要思考建設怎樣的法律。

“哼哼哼,這樣一來,我就是大義的化身了!”

路飛思索著制定怎樣的法律比較好。

沒人比他更懂得制定法律是一種怎樣強大的力量。

即便是在現代社會,一些國家也制定著很是奇怪的法律。

比如說隨地吐痰法,抓到了就能罰上萬塊。

還有丟垃圾法,這法律在島國也非常流行,是世界知名的級別,這種法律使得丟垃圾變成了一種看時間的事情,不能想丟就丟。

此外還有蹭wifi法,隨便蹭wifi抓了蹲監獄也很正常。

吃口香糖法、拿煙姿勢不正確法、公眾場合唱歌法、挖鼻孔法、禁女生穿褲子法……

在一些國家習以為常的東西,去到另外的國家可能直接違法被送進監獄裡去。

民眾面對法律,不論多麼稀奇古怪都只能遵守,或者是偷偷的違法,然後被抓到了就當自己倒黴的交罰金或者蹲監獄。

因此,儘管羅賓的罪行聽上去很無辜,但路飛也會在初次見面的時候說她犯法了。

沒有辦法,這是世界政府規定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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